台藝人秦偉涉性侵多名女子 一審判8年

2018-08-09

【香港中通社8月8日電】台北消息:台灣男藝人秦偉涉嫌性侵多名女子遭求刑41年,台北地方法院8日一審判處秦偉3件強制性交罪,合併執行8年。全案可上訴。

台北地方法院認定秦偉利用藝人光環,以及長年經營的友善形象使受害者放下戒心,使無辜女性受害,且事後毫無悔意,犯後態度不佳;因而針對3起案件,各判處有期徒刑4年,共12年,合併執行8年。

現年51歲的秦偉是台灣資深主持人,過去曾發生打人、詐財等事件,在一次表演中被火灼傷後吸引大批粉絲。他於2016年7月被一名女造型師指控性侵,多名女性接連出面哭訴受害,其中年紀最小的僅14歲。

檢方偵辦後發現,包括14歲女粉絲、超市女店員、女編劇、女網友等,都成了秦偉下手的目標,有的慘遭性侵得逞,有的幸運逃過,但已留下難以磨滅的創傷。

檢方認為,秦偉打著自己曾遭火燒受創再站起來的形象,誘騙被害人;依被害人及其親友證稱,認為秦偉是性侵慣犯,依7次強制性交、3次強制性交未遂,累計求刑41年。

此前多次否認性侵的秦偉,強調自己手上握有證據可自證清白,且許多自稱遭侵害的女子,他根本不記得。他的律師周武榮表示,法官取證偏向寬鬆,這是潮流、趨勢所在,秦偉只是追女孩的方式有道德問題,會提起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