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建聯倡加強維修基金監管防漏洞

2018-09-07

【特訊】日前,一名大廈管理委員會成員以職務之便多次冒簽支票,將五十多萬元存入自己及母親的銀行戶口。民眾建澳聯盟大廈事務委員會主任袁漢均指出,除上述冒簽支票的個案,現時有部份大廈管委會為求方便,會以成員個人名義開立帳戶,容易產生財務上的漏洞。

袁漢均表示,在日常協助大廈籌組管委會、召開大會及恆常會議的工作中,已為本澳多間大廈建立了有系統的管理機關,大廈管理工作得到明顯改善。但在管理機關的財務監管制度方面,由於政府沒有制定統一的標準或指引,部份大廈即使已成立管委會,但可能為求方便或習慣過往的運作模式,會以其中一名成員的個人名義開立管理機關銀行帳戶,由於個人帳戶只需本人簽署即可以處理資金,容易衍生漏洞甚至被非法挪用或轉移,令小業主蒙受損失,同時影響樓宇的管理及維修。

他表示,現時本澳有部份銀行已接受在大廈成立管理機關後,憑房屋局出示的開戶文書,以管理機關名義申請開立帳戶;對於每月收取的維修基金,將由該帳戶保管及適當使用於大廈公共部分維修。由於維修基金涉及龐大資金,在實務上,為更好地作出監管,他認為必須做好管理機關的內部分工,例如管委會開立銀行帳戶,需由多個管委員成員共同行使簽署權,當需要開立支票或轉移金錢時,最少需其中三人簽名方能產生效力;同時會計及出納建議由兩名成員分工,而大廈印章則由大廈管委會主席持有。當支出的程序能做到細緻分工,方能有利加強對共同財政支出的監管,確保資金運用得到多方面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