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台電動輕型汽車通過測檢

2010-03-26

【特訊】交通事務局轄下的汽車檢驗中心昨對本澳首台通過車輛型號認可的電動輕型汽車進行實物檢驗,結果該電動汽車通過測檢可在市面行駛。交通事務局會繼續加強與相關部門的溝通協助,共同推動環保車輛在本澳的使用。 為配合特區政府的環境保護政策,交通事務局已積極推動各項環保工作,當中除聯同治安警察局加強巡查車輛排放廢氣,推動綠色出行,鼓勵市民以環保的方式或交通工具出行外,亦致力引進各類型環保車輛的使用,藉以減少車輛廢氣排放。 昨日下午,交通事務局轄下的汽車檢驗中心為本澳首台通過車輛型號認可的電動輕型汽車進行檢驗,技術人員逐一核對車輛規格資料及車輛技術特徵,並檢查燈光、量度車窗玻璃透光度以及在驗車線設備檢測其行車安全性能(包括側向偏差、懸掛系統、制動系統及底盤結構)及爬坡能力測試,其檢測結果全部合格,同時通過充電系統安全測試,據廠方提交的技術性測試資料顯示,倘車輛遇到颱風水浸時,能自動切斷電源,確保不發生漏電情況。 該電動汽車外形上較一般輕型汽車輕巧,設有四個座位,駕駛操作上其引擎動力與一般輕型汽車無異,行駛時相對寧靜,其最高時速可達130公里/小時,每次充滿電後可行走160公里,充電接口設於車輛兩側,其中一個為普通用電(220V)的接口,使用跟車附有的三腳插頭,無須另外配置裝備即可進行充電,每次充電約需要7小時可充滿電,而另一個為快速充電接口,只需三十分鐘就能充電80%,但需要配備一個特別的裝置才能充電。 交通事務局計劃與環境保護局及電力公司研究,在本澳的公共停車場或公眾泊車地方設置充電裝置,為推動電動車輛的使用創設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