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已出招 部分僭建物主自願清拆

2010-04-06

【特訊】政府近期加快處理嚴重影響公共安全的非法工程。土地工務運輸局近日已陸續對違反相關例條的個案刊登告示,要求當事人清拆違章建築。自有關告示刊登後,收到多名違法人表示會遵守告示內容的聲明,自願清拆僭建物。個別人士更已辦妥自行清拆僭建物的手續。由土地工務運輸局統籌的跨部門常設拆遷組,已作好清拆的前期準備工作,對限期過後仍未自行清拆的個案,會採取行動。另一方面,繼續密切留意本澳非法工程的狀況,尤其是嚴重影響消防安全的個案。  

違規建築師或會被拒註冊 為遏止及打擊非法工程,土地工務運輸局聯同警方近日加強巡查多處已開立檔案或被投訴的個案,並已將興建中個案開立卷宗和發出禁止施工令,勒令違法人將單位恢復原狀。在巡查新城市花園時,有單位正加建金屬平台,其中有單位大門佔用走廊位置,令走廊闊度縮窄至不足一米,其單位大門也不能全打開,已嚴重影響他人的正常通行;一旦發生火警,將嚴重阻塞走火及影響救援工作,政府將要求違法人盡快拆除佔用走廊的僭建物。 在巡查舊區一投訴個案時,更發現違法人在未獲本局核准情況下,將原舊式平房擴建為四層高的樓宇,在翻查資料後,該舊式樓宇的業權人曾透過一名註冊建築師申請擴建工程,經本局人員分析,該擴建計劃不符合本澳建築條例已被駁回,工程更不具合法化的條件。考慮該項非法工程嚴重性,政府正就有關建築師的可能違法行為進行預審,在適度和獨立的審理原則下,倘裁定其確實有違反現行《都市建築總章程》,將會按其違反的嚴重性予以懲處。如屬初犯和輕微違反,可被暫停六月個從事相關專業注冊的工作;若屬中等程度違反,則會被暫停兩年;一旦被評定為嚴重違犯或累犯,最高可被永久終止相關專業注冊的工作,即除牌。  

陸續有違規者表示會清拆 由於近期陸續發出的非法工程告示中,不少涉及到影響防火安全,對大廈住戶及其他公眾之安全構成嚴重威脅,早前成立的「非法工程跨部門常設拆遷組」(下簡稱「拆遷組」)已加快打擊這類嚴重個案,並要求違法人盡快拆除僭建物。至目前,土地工務運輸局已陸續收到多宗個案的違法人宣稱會遵守告示內容之聲明,自願清拆僭建物。當中,更有個別人士已正式到工務部門辦妥自願清拆僭建物的手續。此外,亦有部份當事人希望政府延長有關勒令清拆的預審期限,因大部份表示僭建物為上手業主所建造,不屬其責任。 土地工務運輸局重申,即使是上手業主建造,但作為僭建物的使用者,也須負上清拆僭建物的責任,因此,居民在購買樓宇時必須清楚單位的狀況。  

逾期不清拆者會採取行動 對於近日被刊登告示的非法工程個案,由於有部份當事人並沒有向政府提出任何的解釋和異議,且即使有部份人士進行了解釋,但由於據政府的查證後都屬違法,故已於三月卅一日起陸續對有關違犯個案發出最後決定通知,要求違法人在限期內清拆危害公眾安全的僭建物。限期過後,拆遷組將採取聯合清拆行動,而所有費用由違法人承擔,並且將被追繳違法行為的罰款。若違法人在限期內沒有繳納費用及罰款,將由財政局稅務執行處強制催徵和處以過期利息,相關的打擊行動現已成為機制,將持續進行。 由於大多數非法工程涉及多重違反行為,此類個案因較為複雜,行政程序一般較為繁瑣和冗長,令政府在處理上受到一定的制約,考慮到歷史因素及人力資源配置,集中優先處理在建中影響公眾安全的僭建物、被評為自身安全有隱患及影響環境衛生的僭建物。此類個案將交由拆遷組優先跟進,透過常設機制,加強部門之間協作,縮短行政程序及外判工程時間,提升處理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