糖衣毒藥須慎防

2010-04-12

「嗨,小陳,這是最新型號的相機呢,很貴的哩!你發達了嗎?」瑪莉見採購部的同事小陳正在把玩一部新款高檔相機,於是上前與他搭訕。 「哪呀?我倒是有點抽獎運,昨晚參加潘氏集團的周年晚宴,席間抽中三獎,就得到這部相機了。說來潘老闆挺旺我的,二月份他的公司春茗,我更抽中大獎,得到一台高清電視機哩!」小陳興高采烈地道。 瑪莉疑惑地問:「潘老闆……不就是去年送來一批七折優待卡,要你代為轉送給其他同事,連我們會計部也受惠的哪位供應商嗎?」 「正是!」小陳答:「潘老闆為人非常豪爽,早就常常請我們採購部同事吃好玩好的,他和我現在也份外投契哩!」 「你有否想過他人向你們提供利益的動機?」瑪莉總覺得有點不妥,就提醒小陳,小陳搖搖頭。 瑪莉續說:「最初你收到的也許只是一些小恩小惠,看似沒什麼大不了,現在『恩惠』卻發展到相機、電視機了,雖然對方尚沒有即時要求你作出甚麼回報,但須知禮下於人,必有所求啊!何況《預防及遏止私營部門賄賂》法律已經生效,如果將來潘老闆提出一些要求,可能屬違反公司規矩的行為時,你就難於推搪,從而陷入兩難的局面了,一旦不好意思拒絕,真的有機會觸犯有關受賄的法律規定呢。」 「瑪莉,妳說得很有道理,謝謝你的提點!為了保障自己,我還是向公司申報中獎事宜,免得將來墮入『糖衣陷阱』,令自己進退兩難!」小陳道。 廉署提醒市民,必須慎防誤墮他人所佈下的糖衣陷阱,僱主應該訂定一套專有的處理機制,對員工收受客戶或供應商的禮物或者利益有清晰的處理指引,讓員工有例可循;僱員亦應該了解公司所制定的工作守則,清楚知道自己的義務,注意及時申報利益,這樣就對雙方均有保障了。 (廉署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