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部門聯合出擊拆僭建天台屋

2010-04-14

【本報訊】為了在新修訂的《都市建築總章程》出台前能有效打擊非法工程,尤其是那些在建中及對公眾安全構成潛在威脅的個案,政府早前成立了「非法工程跨部門常設拆遷組」。拆遷組於昨日對一個已屢次予以機會但仍漠視政府要求的個案進行清拆,為政府設立有關聯合打擊機制下首個清拆的非法工程。政府稍後將陸續對逾期仍沒有清拆的僭建個案採取拆遷行動。  

給予多次機會 違法人照施工 昨日被清拆的非法工程位於火船頭街海濱大廈天台上正興建中僭建物(見右圖),上址天台正進行由鋁窗、磚牆及鋅鐵頂蓋組成的僭建物,工程更曾一度導致該座大廈停電,對大廈住戶造成不便。土地工務運輸局人員在知悉後,於上月聯同治安警察局封鎖施工現場及發出禁止施工令,惟違法人不予理會繼續施工。 因此,土地工務運輸局於三月十九日於報章刊登告示,要求工程所有人立即停止工程及盡快清拆僭建物,局方也於三月三十一日向違法人發出最後決定通知,要求在八日內自行清拆僭建物,以及將受影響的地方恢復原狀,由於違法人在限期過後仍沒有表現出任何清拆意願,繼續施工,罔顧法紀,並損害大廈住戶的利益。鑑於當事人為求一己私利而一意孤行,因此,局方決定採取清拆行動。  

阻塞走火通道 危及住戶安全 在調查該座大廈天台僭建物期間,局方人員同時發現該大廈三樓通往四樓的公共梯間設有鐵閘,阻礙疏散通道,因此亦同時刊登告示通知,要求必須在限期清拆。在預審期間,有大廈業主曾親臨土地工務運輸局查詢處理自行清拆樓梯鐵閘程序;亦有其他業主提出清拆的意願,惟未能與其他單位業主達成共識。 鑑於上述同一大廈的兩項違法工程同在被視為樓宇疏散通道的天台和公共通道上興建,該等僭建物不僅改變了原樓宇的建築設計,還阻塞了疏散通道,限制及阻礙了住戶及公眾在火警發生時的逃生,以及消防人員的救援行動。亦基於兩個案同在限期內沒有清拆,政府決定同日一併拆卸。  

出動政府清拆 承擔嚴重後果 倘政府對非法工程發出禁止施工令的通知後,當事人仍繼續施工,工程所有人、負責人,以及執行人(即承攬人或承造人)將會被控加重違令罪,同時,所有清拆費用及罰款將由違法人承擔。 土地工務運輸局表示,政府跨部門拆遷組將陸續對多次警告後逾期仍未清拆的非法工程個案予以清拆。有關行動將持續且不會鬆懈,除會推出措施加以遏止外,亦已增加人手加強對本澳非法工程的巡查,掌握本澳非法工程的狀況。  

完工亦會處理 居民勿存僥倖 政府並將集中人力資源優先處理以下情況的僭建物:首先,對於新增個案,會嚴格依據現行法例打擊。政府已透過多渠道多方式去掌握全澳的僭建狀況,被開立卷宗的在建非法工程即使最終完成興建,但政府仍會按現行法例,採取措施清拆、罰款及追繳工程費用。因此,局方呼籲居民不要存僥倖心態,趕建非法工程。 對於舊有個案,會以個案形式分級分類處,倘僭建物是危害樓宇結構安全、導致塞渠漏水、影響公眾衛生和影響防火安全,或僭建物本身殘危等潛在安全隱患的個案則,亦會如新建個案一樣,列作優先處理對象。 考慮到僭建物在本澳存在多年,隨着時日的增加,僭建物的安全問題將逐步浮現,對住戶以至公眾的生命安全都構成影響,因此,特區政府早前成立了由土地工務運輸局、治安警察局、司法警察局、消防局、房屋局、民政總署及社會工作局組成的「非法工程跨部門常設拆遷組」,縮短對處理嚴重的非法工程個案的程序,加快打擊僭建行為,尤其是嚴重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