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20100415號
2010年04月15日
星期四
關姐指天然氣公司回應甚有問題
2010-04-15
【本報訊】議員關翠杏於本月八日透過書面質詢,指責中天過去兩年一直未能按照批給合同規定,每年供應本澳至少一點八億立方米的天然氣作為天然氣發電之用,拖慢了本澳天然氣應用的進程,嚴重影響公眾利益。中天對有關指控作出回應,稱由於澳電檢修影響,去年有七十一日未能供氣,影響供氣量。 關翠杏在質詢中表示,中天過去兩年一直未能按照批給合同規定,每年供應本澳至少一點八億立方米的天然氣作為天然氣發電之用,其實際供應量僅有合約規定的一半。更重要的是,承批公司不但將承諾逾百億投資的液化天然氣站項目擱置,且至今仍未能為本澳簽訂任何一份長期的天然氣供應協議,種種的延誤和項目擱置,令到本澳天然氣供應的穩定性和供氣量得不到有效保障,不單妨礙到投得「天然氣分配公共服務批給」合同的公司展開管網舖設計劃,亦拖慢了本澳天然氣應用的進程,嚴重影響公眾利益。為何承批人會遲至現在仍未能為本澳簽署任何長期的天然氣供應合同?自中天獲得專營批給至首階段供氣、以及第二階段大型液化天然氣站建設,均未按原定計劃落實,這到底是當局監管不力,還是承批商刻意不履行責任?對於承批公司一再無法履行合約相關規定的情況,當局有何措施作出懲處? 中天昨午召開新聞發佈會,回應有關指控。中天執行董事唐錫根解釋,與澳電簽署的合約中沒有訂明每年天然氣供給量,因為澳電去年有五次計劃檢修,以致他們有五十天未能供氣,和三次故障停機停止供氣二十一天,導致去年合共有七十一天未能向澳電供氣,每年供氣量少於一點八億立方米。又稱,由於南光尚未開展有關基建工程,至今仍未接獲南光提出有關供應天然氣的要求,明年將預留兩千萬立方米天然氣予南光。另該公司現正與澳電商討,希望在合同內引入「照付不議」的國際慣例條款,確保天然氣供求量對等,相信明年供氣量可提升至兩億立方米。 對於天然氣公司的回應,關翠杏認為甚有問題。作為一間專營公司,不論是虧損還是獲利,都應按照專營合約去做,在所承諾的時間內去提供所承諾的天然氣量,這是應有的責任。至於它與其他公司的糾紛,因當中涉及公眾利益,建議政府監管部門應要中天交代清楚,清晰責任誰負。 她續說,簽約時政府已明確要求該公司去找一些能長期穩定的供應,但至今中天卻仍未能履行有關責任,故所有推搪的理由都不成立。關鍵是政府到底有否根據合約進行監管,要求所有專營公司依約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