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會通過O九年帳目及今年補充預算

2010-04-15

【本報訊】立法會全體會議昨細則性通過《二OO九財政年度立法會管理帳目及報告》以及《二O一O財政年度第一補充預算》,立法會二O一O財政年度第一補充預算金額為澳門幣3226372.24元。 立法會零九財政年度本身預算根據立法會組織法及預算法規定通過,收支總額分別為澳門幣78000000.00元。 於零九年度預執行期間,全體會議通過了第一補充預算,金額為澳門幣2421009.74元,使立法會經調整後的預算增加至澳門幣80421009.74元。 除上述補充預算外,經立法會執行委員會按第11/2000號法律第三十九條第三款規定議決,曾進行了六項預算修改,但不涉及開支總額的增加。 於零九年度結束時,立法會的總收入達澳門幣80410177.74元(比最初再預算增加了澳門幣2410177.74元),而總開支金額則為澳門幣74183805.50元(比最初預算減少了澳門幣3816194.50元)。因此,立法會零九年本身管理帳目決算出澳門幣6226372.24元的盈餘。 零九年度開支的預算執行率是最初預算的95.1%,及是經調整後預算的92.2%。 另外,立法會細則性通過《二O一O財政年度第一補充預算》,金額為澳門幣3226372.24元。提出該補充預算,是由於立法會零九年度管理帳目的結餘(澳門幣6226372.24元),與一零財政年度本身預算中,「從上年度轉入的結餘」所預計的金額(澳門幣3000000.00元)出現差額。 立法會一零財政年度的澳門幣82000000.00元最初預算,因從零九年轉入盈餘,而增加澳門幣6226372.24元,根據經第28/2009號行政法規修訂並重新公佈的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六十八條第一款及第二款的規定,該金額記入「資本收入」並全數納入「備用金撥款」的帳項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