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20100426號
2010年04月26日
星期一
職介冀規範收費
2010-04-26
【本報訊】《外僱法》由今日起正式生效,外籍家傭僱主雖無需繳交外勞聘用費,但有外籍家傭反映,外勞職業中介公司向她們收取高昂的費用。澳門外勞職業中介協會會長歐陽廣球(見小圖)承認,業界有不規則的情況,有外勞職業中介向服務提供者收取高昂的費用,但強調,業界需要生存,有關費用的徵收,除介紹費外,還包括了為外籍家傭來澳時墊支的機票和住宿費用。為有更清晰的收費指引,讓會促請政府盡快訂立外勞職業中介費用,訂出最高和最低收費標準,讓業界可更規範。 有報導指,有澳門外勞職業中介公司向她們徵收高昂的費用,令她們苦不堪言。歐陽廣球承認,的確有此情況,而一般收費不會高於五千元,又解釋,有關費用的徵收,除介紹費外,還包括了為外籍家傭來澳時墊支的機票和住宿費用,外勞職業中介公司同樣需要經營成本,認為向服務提供者收取費用合理,不過又認同收費有下調和作出規範的需要。 他稱,該會已向政府反映需要修改職業中介所的法例,回應社會發展。以向服務提供者收取費用為例,希望儘快訂立外勞職業中介費用,訂出最高和最低收費標準,讓業界可更規範。至於被問到收費標準多少錢才算合理?他沒有正面回應,認為可由中介公司與僱主和家僱協商較合適。 本澳目前有一萬六千多名外籍家傭,可能受中介所收費高昂關係,不少家傭是透過同鄉介紹,在澳找到僱主並申請為合法家傭。歐陽廣球表示,本地職業中介所受此影響嚴重,據業界統計,一年只有二千至三千名家傭是透過職業中介公司,合法在澳找到僱主。希望政府由源頭堵截,修改東南亞人士可以旅客身份來澳後在澳辦理工作簽證的相關法例。 為向僱主推廣《外僱法》,澳門外勞職業中介協會與勞工局、人資辦、治安警等,昨假民建聯舉辦《外地僱員法講解會》(見圖),尤其向有聘用外籍家僱的僱主推廣該法律,以便僱主在新法實施後,能依法給予外籍家僱相關的待遇和補償。外勞職業中介協會反映,僱主普遍認同該法律能為外僱提供更好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