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才建成一幢 經屋定價已交鋒

2010-05-22

十年才建成一幢 經屋定價已交鋒 等了十年,特區成立後的第一幢經濟房屋終於有可能在特區成立後的十年半建成,而有的單位僅為八百八十個,可謂杯水車薪。而下一幢的經屋就要等氹仔的TN27,現在才正在做地基,這2703個經屋單位建成,最快相信也要三年後的事。  

定價百萬之傳言純屬某些行業口術炒作 而當這第一幢經屋終於出台之際,市面上卻流傳經屋每個單位定價百萬之傳言。政府又不肯透露定價如何,部份輪流經屋多年眼看上樓在望的居民都心懷惴惴不安。 這個傳言有無根據,現行經濟房屋法例未改,原來的價格計算方法亦將延續,何以突然走出百萬傳言呢?回顧這幾年,房地產界經常靠一些流言來炒作樓市,例如投資居留快要重開,買樓趁快之類,而百萬定價同樣屬此類貨色,當然更需政府官員合作。只要官員繼續保持對經屋定價的緘默,這樣的炒作就可以有市場。若部份人信以為真,以為需輪候多年的經屋也定價百萬,則不需輪候的私人樓二三百萬,唯有咬實牙關上樓,這樣,散播百萬經屋訊息的人士便可得米,天下「房奴」盡成其「人肉提款機」。 流言雖然是流言,但這流言是如何出來的,也值得作小小的考究。最近,有房地產界的代表人物藉傳媒發表其經屋定價之主張。他認為,經屋售價應與市場價格掛鈎,要達到私人樓的五至七成價錢。試想想,現時本澳畸型的私人樓市,三四千元一呎是平常的事,一個兩房一廳的單位新樓價在二百萬元以上。這位地產界中人說的經屋應與私人樓價格掛鈎,定價五成至七成,五成就是一百多萬,七成就一百四十多萬以上。可能這正是經屋單位定價百萬的風源。  

經屋應脫離社會福利範疇 讓政府可加大興建力度和數量 但百萬定價是毫無道理的。過去,澳葡時代將社屋和經屋都視為一種社會福利,前者無可爭辯,因為這是一個社會保護網可為貧困家庭提供棲身之所。而後者實際也被視為社會福利,所以購買後也需受房屋合約限制,如購屋五年後方可轉賣,以防止部份人以平價買了經屋而轉手圖利。而我們近年一直主張,社屋經屋應有區別,前者繼續為社會福利,而後者則應讓其脫離福利範疇。就是說,經屋應建,但無需政府補貼,只以成本價(包括建築成本及土地成本)來發售予合資格的市民,以彌補只提供高價樓的畸型市場的不足。當經屋不再成為福利,則政府興建經屋不會成為一種經濟負擔,只是墊支建樓費用,待建成後發售予合資格的市民,則可完全無須補貼地收回所有成本。在此情況下,政府如能擺脫一些利益集團的影響能自主建樓,便可加大力度增建經屋,從而可進一步放寬對經屋的申請,特別不應為經屋申請者設定收入上限(從澳葡時代有經屋開始,申請經屋的資格從來不設收入上限,此為行之有效。只是現在因為政府基於某些特殊的原因而停建或緩建經屋,經屋數量遠供不應求,才有意加入設定收入上限等條件來抬高門檻,減低經屋需求量而已),順理成章將中產家庭或所謂夾心階層人士納入經濟房屋的需求者範圍內,此舉方能真正解決問題。  

經屋脫離社福範疇 方能真正解決夾心階層的住屋需要 可以說,以目前私人發展商的投資豪宅取向,解決夾心階層的住屋需要就只能是依靠增加經濟房屋的供應。 若像那個受本澳某商會聘來做研究的機構所得出的「社屋可增供應,經屋則要謹慎控制供應量」的結論,則只是意味著 澳門的夾心階層要永遠被排除於申請經濟房屋的隊伍之外,令他們要解決住屋需要的唯一方法,就是冒著極大的風險和經濟負擔,在地產商、發展商和炒家手上接貴貨,未來大半生為地產商打工。因此,增建足夠的經濟房屋,讓申請經屋的門檻下降,是真正惠及中產階層,以免他們大半生人成為某些 商人的「人肉提款機」。  

經屋定價應以成本定價 政府既無需補貼亦不應盈利 回到經屋的售價應是多少的問題。經屋若屬福利,則政府當然需給予其補貼,則補貼多少端視政府的政策取向,這條數比較難計。但若經屋一如本人所主張的,脫離福利範疇,則以成本價作為定價標的(包括建築成本和土地成本),問題反而簡單得多。據行內人稱,由於澳門地價平,每平方呎的建築成本加土地成本都只是一千元至千二三元範圍內,而千三元以上的,已是豪宅級數的建築了。所以若以千二元一呎計算,一個五百呎兩房一廳單位也只是六十萬,市民可以合理價格解決自己的居所問題。 至於前面所述的房地產界中人所主張的經屋樓價與私人樓價掛鈎,應等同於私人樓價的五成至七成,則完全是一派胡言。人們都說,發財立品。可憐的是,澳門有這麼一群人,發了大財仍不立品,這幾年已經食了隻雞乸,還要連雞蛋都唔放過一隻,簡直貪婪無道,嘴臉醜惡。眾所週知,現時私人樓市場爭相提供的都貴價樓宇,私人普通樓賣三四千元一呎,屬豪宅則定價在每呎五六千元或以上,對比成本,其利潤豐厚之極。若政府以私人樓價五成來定價,也有深厚利錢,等同政府在經屋建設上也參與謀取暴利。我們主張不入福利範疇,政府不必補貼,但斷無理由政府竟然從中謀取暴利。若真的如此,我輩豈能不鳴鼓而攻之?

區錦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