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改:官民同需面對轉變

2010-05-31

【本報訊】濠江法學社理事長王禹表示,面對法律改革,居民和官員均要轉變過來,不能再以葡萄牙憲法和澳門組織章程所規定的精神為依據,更重要是,官員和公務員需加強理解法律精神的能力、加強執法能力和執法水準,才能懂得真正維護法律的權威。 濠江法學社昨日假萬豪軒舉行新書發行儀式(見圖),是該會自成立以來第二次新書發行,發行的新書包括《澳門問題重要文獻彙匯》、《反壟斷與消費者保護制度問題比較研究》、《基本法研究》(第二期)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與《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儀式上,該會向法改辦、立法會等政府部門和學術團體代表贈送了上述五冊圖書。 王禹表示,法律改革和法制建設不僅需要制定嚴密科學的法律體系,更重要是如何理解法律、運用法律和執行法律。在本澳社會面臨的法律改革和法制建設中,其壓力和挑戰有一部份是來自法律本身所造成,還有一部份是對使用法律者的法律觀念所造成,例如機械地理解原有法律基本不變、權利、自由與義務的關係等,造成了法改的制約。面對澳門特區進入第二個十年,社會有需要再一次反思法律法革和法制建設,又指出,回歸以來澳門的法律體系和法律制度發生了根本性的轉變,觀念不能再以葡萄牙憲法和澳門組織章程所規定的精神為依據,必須轉移到以澳門基本法的精神以及其條文為依歸。更重要是,官員和公務員需加強理解法律精神的能力、加強執法能力和執法水準,官員和公務員的法律觀念更應該以澳門基本法所體現的精神為指引,才能懂得真正維護法律的尊嚴和權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