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院撤路環一工地保全措施 當局隨時進行清遷

2010-06-03

【特訊】終審法院昨日裁定一名霸佔政府土地之上訴人之上訴予以敗訴,特區政府對此裁決表示歡迎,並為特區政府日後處理這類霸地建屋並入住的同類型個案,提供了重要的支持和依據。政府跨部門清遷小組將配合法院裁決,短期內展開清遷行動,拆除已建房屋,收回被佔的政府土地,並向違法人追繳工程費用和罰款和追究其相關的法律責任。 被終審法院判予敗訴的個案位於路環黑沙馬路180-184號後方小徑旁之土地,政府在二零零八年十二月底發現上訴人非法開挖和平整土地後,於二零零九年一月發出禁止施工令,隨後亦啟動了收回該幅土地前的預審程序,包括「命令清拆」和「遷離」行政程序。 在加緊進行有關程序期間,由於違法人不予理會並繼續施工,政府再度發出第二次禁止施工令,並先後派員到現場巡查逾二十次,以掌握最新資料。此外,亦多次要求現場工人停工和離開,但違法人在三令五申下仍漠視政府發出的施工令及在限期內騰空土地的要求,繼續施工直至將房屋幾近建成,違法人更隨後入住該新落成之樓房,試圖將之變成既定事實,以搏取政府不會對此展開清遷行動。 終院判予敗訴的霸地個案與之前政府成功騰空的霸地個案情況有所不同,該個案的違法人不理政府禁令下,強行在佔地上將樓房建成並遷入居住。因此,終審法院的有關判決為政府清遷這類霸地個案提供重要的依據和支持。根據資料顯示,政府跨部門淸遷小組於二零零九年六月和今年五月分別收回的兩幅被霸土地,也由該名上訴人霸佔。 政府跨部門小組繼今年五月收回本年第一幅被非法佔用的政府土地後,將陸續對多幅被佔的政府土地展開清遷行動,上述個案將是其中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