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高教公校教師職員職程獲調整

2010-06-16

【本報訊】為提升教師的待遇和素質,調動教師的工作積極性,穩定教師隊伍和提高教師的社會地位,政府將調整非高等教育公立學校教師和教學助理員的職程。受惠新職程的教師有四百多名,涉及的財政開支每年增加二千餘萬元。 現行規範教育暨青年局轄下教師的特別職程制度,生效至今已有二十三年。考慮到澳門的人才培養和教育發展的需要,特別是為了讓公立學校更好地為市民提供優質的教育服務,同時吸引更多具專業資質的優秀人才投身教育事業,為他們創設理想的前景,故提出《非高等教育公立學校教師及教學助理員職程》法律草案,並建議廢止四月二十七日第二一/八七/M號法令。行政會已完成對相關法律草案的討論。 新職程以提升教師的專業素養、促進教師的職業生涯規劃和職業保障為目標,設有三個中學教師職程、兩個幼兒及小學教師職程,共因應輔助教學活動所需而設立的一個教學助理員職程。 教師職程的主要革新包括﹕提高各教育階段教師任職資格上的要求;為入職條件相同的中學教師、小學及幼稚園教師訂定相同的起薪點;增加職階數以解決處於職程頂點的問題,從而加強教師的士氣及對本身職程發展的期望;除服務時間和工作表現評核外,晉階的條件加入專業發展時數的要求,以體現對教師專業發展的重視;並調整晉升所需的服務年限,以解決現有教師職程前段的晉階年期較長的問題。此外,重整了「具最基本學歷的服務人員」職程(教學助理員職程)為其創設合理的職業前景,並提高其任職要求,以配合教學輔助的工作。 據行政會發言人梁慶庭介紹,教師的職程頂點將按高級技術員有所增加,教學助理員的薪俸點由二百十五點可晉階到最高三百點。受惠新職程的教育及教學助理員共有四百二十四名,因薪俸點的調整引致的每年財政開支增加為二千八十多萬元。根據法案建議,有關薪俸調整將追溯至二零零七年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