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超樓截層 賠償未定案

2010-06-23

【本報訊】松山「超高樓」已停工逾兩年,不少消息指政府在賠償發展商上,將要付巨額公帑及珍貴土地,運輸工務司司長劉仕堯回應時強調,他們會以「合法、理、公共利益」的原則去處理,現還在分析評估,有定案時會陽光公開。

無否認二十億賠償方案

劉仕堯昨出席閉門會議後「兌現承諾」,接受記者約五分鐘採訪,期間回答了松山「超高樓」賠償方案問題。他強調:「無論將來個解決方案係點,政府將會係以一個合法、合理、合乎公共利益的原則,作出一個處理。」如有方案,他承諾會向市民公布。 劉仕堯介紹,當時東望洋街一興建中項目,因受高度限制而停工,政府已組跨部門工作小組提交了初步報告,期後又請來第三方獨立評估該樓宇之價值,小組現時正就有關報告及其他因素,作更深入分析,現還未有最後的解決方案,亦無透露何時有結果。但始終無回應任何「消息和傳聞」。

傳聞賠錢批地回購賠償 有消息指,政府因毀約,而正與發展商新華建築置業公司商討賠償,賠償額超二十億,而且須免費加批一幅土地作補償,令市民震驚。更有傳聞指,政府考慮回購相關建築物及地段自用。 位於松山山腰、東望洋斜巷及若憲馬路的「超高樓」,○六年宣布動工,其樓高卅四層、一百廿六米備受關注,將嚴重破壞燈塔景觀,期後坊間更發起護塔運動,驚動了聯合國世遺中心。政府在○八年頒佈行政長官批示,對松山周邊地段建築限高,期間工程更出現趕工至與周邊建築同高之景況。後政府已批准其興建但及後因城市發展規劃而作出修改就等同於推翻合約,故在對方索償下,研究賠償方案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