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局視察失火食店
2010-06-24
【特訊】位於已評定之文物建築群內,福隆新街六十一號的一家麵店,前日凌晨四時廿五分有人發現店舖內冒出濃煙,消防局接獲消息後已迅速趕至現場,約十五分鐘後將火撲熄,並將有關消息通知文化局及工務局,經了解後建築物未有對周邊環境構成影響。 文化局文化財產廳代廳長李文鋒趕抵現場視察環境,並向工務局了解有關建築物情況,該幢建築為二層樓宇,建築地下層木結構因是次失火而表面炭化,考察後認為建築物未有對周邊環境構成影響。文化局及工務局重視是次事件,除保持良好溝通外,已加強聯繫和互相通報訊息。 就是次事件,根據現行法規,業主有責任對建築物本身進行維修,如若有需要時,文化局可提供維修方面的意見。目前,工務局及文化局將跟進有關建築物的驗樓報告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