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區重整資助限額未有共識

2010-06-25

【本報訊】舊區重整諮詢委員會法律制度工作小組認同設立舊區重整資助基金,但未就資助限額達成共識。 舊區重整諮委會法律制度工作小組昨天討論《舊區重整資助基金》行政法規徵詢意見稿及其附件(見圖),會後小組召集人黃顯輝表示,由於舊區重整不單是將老齡化樓宇拆建、重建,主要工作是盡可能透過修葺將重整區內的舊樓活化,因此委員會認同有必要設立舊區重整資助基金。不過,委員還就有關資助基金與現有的其他政府部門設立的樓宇維修基金的關係及由哪個部門負責等提出疑問和意見。對此,政府代表表示回去會分析那些意見。 至於有關資助的限額為工程總金額的多少個百分比,黃顯輝表示,對於重整區內的殘舊樓宇,委員大多傾向於公共部分維修的資助比例應該較大,因其涉及公共利益。不過,委員們認為,在定出百分比之前,政府應多提供一些資料,包括參考數據、調查、政府的資源及基金來源等。另外,對於住宅單位內維修的資助,多數委員認為要視乎資助對象是否經濟弱勢的,以及視乎維修內容是否與大廈的鋼筋及主要管道等有關連的,然後定出資助的百分比。委員希望政府多提供相關的資料。 他表示,該小組還未完成該法規徵詢意見稿的討論,下個月將再開會繼續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