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高教公校教師職程有欠彈性

2010-06-29

【本報訊】立法會昨一般性通過《非高等教育公立學校教師及教學助理職程》,法案將公立學校教師和教學助理員作出的職階分級,提升職業生涯。但議員認為,法案對教學助理人員學歷要求欠缺彈性處理,恐現職但學歷未達要求的教學人員在新職程下受損。 《非高等教育公立學校教師及教學助理職程》是配合對規範教育暨青年局教學人員特別職程的四月二十七日第21/87/M號法案、9/2006號法律《非高等教育制度網要法》和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的實施作檢討。 法案設有三個中學教育教師職程(一級、二級、三級教師職程)以及兩個幼兒教育和小學教育教師職程(一級、二級教師職程),把原有的六個職階增加至十一個職階,符合該法案入職資格的現職教學人員,可按其學歷、師範培訓和年資的情況轉入相應的級別的職程當中。職階的增加,針對性地對職程前段的晉階年數進行了調整,以解決教師職程前段的晉階年期較長的情況,還延長了教學人員整體職業生涯的時間,解決處於職程頂點的問題,有利於保持不同年資教學人員的積極性。在晉升的條件方面,除了服務時間和工作表現評核的之外,亦包括專業發展時數的相關規定,藉以推動教師積極參與專業發展活動,持續提升專業素質。同時,該法案亦參照公務人員職程的精神,引入晉升年數的減免制度,以鼓勵具優秀表現的人員。 考慮到有一定數目的現職教師在學歷或師範培訓方面未能符合新法案的要求,為顧及有關人員的保障及未來的職業發展,該法案設立了中學教育三級教師職程、以及幼兒教育和小學教育二級教師職程,按教師現有的學歷和服務時間,分別轉入相關職階之中。在該法案生效後,將按新的入職資格招聘人員,而對於上述人員,將在其職位出缺時予以取消。 新職程中,教學助理人員入職要求是初中,議員質疑,以現今教學要求,初中學歷未能應付高中教學工作。又反映,本澳有三十五教學助理人員和三十八名現職官立學校教師,在新職程中由於每個職階相對學歷要求有所提高,恐會對未達相關學歷的,影響升。希望法案能對未達相關學歷的現職教學助理人員提供彈性處理,透過培訓讓現職者進入相應職程,為他們提供保障。另有意見提出,希望能關注在特殊教育工作的教學助理人員,了解他們工作面對的困難。 教青局局長蘇朝輝表示,現時一百八十七位官立學校教師中,只有三人未擁有師範學歷,小學和幼稚園教師中,大部份具備師範學歷,反映官立學校教師隊伍相對專業。而該三十五名教學助理人員,未來將會按照新職程,透過培訓和開考,協助他們進入更高職階,解決教學助理人員問題。又稱,教青局過去不斷透過培訓,鼓勵教學助理人員提升和取得相應或師範學歷,從而取得相應資格,相信未來可以透過為教學助理人員而設的培訓和特別開考,解決他們的職程存在問題。 新職程中,不同職級教學人員需具備相應學歷和工齡,蘇朝輝強調,學歷是重要,但非唯一指標,新職程通過後,新入職教學人員入職需按相應的學歷,提升教學人員水平。考慮到公立學校和私人學校教師的轉職流動,末來會設立公/私立教學人員互認制度,按照服務時間、專業進修、評核作考慮,建立公/私立教學人員互認制度。 社會文化司司長張裕表示,將以開放性態度處理上述問題,待法案進入細則性討論時,會對各職階和學歷作出調整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