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厘補貼結束

2010-06-29

《自置居所貸款利息補貼制度》申請期限結束,由二零零九年六月二十九日起接受申請至二零一零年六月二十八日,共接收四千九百零七份申請,當中已批四千六百九十五份。對於已提出但未獲批核的申請,倘預留的金額不足以提供利息補貼所產生的負擔,申請將不獲批准。「自置居所支援計劃」實際已完成其階段性作用,考慮到社會對兩項措施的意見不一,且申請者對補貼的需求也在按月遞減,特區政府暫不延續有關措施。 為減輕居民置業時的首期付款壓力及後續供款的利息負擔,政府推出《自置居所信用擔保計劃》及《自置居所貸款利息補貼制度》,為期一年,由二零零九年六月二十九日起接受申請,至二零一零年六月二十八日申請期限結束,房屋局不再接收有關申請表。 《自置居所貸款利息補貼制度》共接收四千九百零七份申請,當中已批四千六百九十五份申請,放棄及不批准的申請一百四十二份,處理中的申請七十九份。對於已提出但未獲批核的申請,倘預留的金額不足以提供利息補貼所產生的負擔,申請將不獲批准。《自置居所信用擔保計劃》的信用擔保額已於二零一零年二月十日用罄,該計劃的申請期限提早結束,共收二千六百四十二份申請,已批二千四百六十七份申請,放棄及不批准的申請一百七十五份。 在已批申請者中,主要購買二百萬或以下的樓宇,樓齡在十一至二十年之間,面積介乎五十至二百平方米,以一人家團為主,年齡則以二十五至三十四歲的組別居多,與新婚人士年齡接近,反映計劃能有效舒緩適婚人士的住屋需要。 考慮到社會對兩項措施的意見不一,且申請者對補貼的需求也在按月遞減,實際已完成其階段性作用。因此,政府於二零一零年六月二十八日申請期限結束後,暫不再延續有關措施。待日後公共房屋事務委員會討論政府的非實物資助措施時,再作進一步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