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局重開澳巴標書

2010-07-02

【本報訊】澳巴就去年十一月參加「澳門道路集體客運公共服務」被交通事務局評定為由於超時標書不被接納後,於今年一月向中級法院提出訴訟失敗,上訴終院後,終院於今年五月中裁定澳巴上訴得直,要求交通事務局中止不接納標書決定。交通事務局局長汪雲表示,當局按照終院裁定中止不接納標書決定,短期內將會重新開啟澳巴去年所提交的巴士服務判給標書,並進行評審,但最終接納與否,仍要視乎終院對該案件的判決結果。又表示,受此事件影響,巴士服務判給的工作延遲在所難免,將盡量爭取避免遲於原定十月以新營運模式提供巴士服務。  

巴士服務判給推遲在所難免 「澳門道路集體客運公共服務」原定於今年十月推出,受澳巴事件影響,進度恐未必能赶上。汪雲表示,當局按照終院裁定中止不接納標書決定,短期內將會重新開啟澳巴去年所提交的巴士服務判給標書,並進行評審。由於澳巴主訴訟,即澳巴標書是否具備合法條件獲得接納,仍在終院進行處理當中,澳巴最終能否被接納,仍需要視乎終院判決。 政府意願有三間公司參與「澳門道路集體客運公共服務」,排除澳巴,目前只有新福利和另一間新組成的巴士公司符合資格,一旦澳巴上訴失敗,會否影響該服務?汪雲表示,三間公司是政府意願,實際還要視乎投標公司數目多少而定,如只有兩間公司中標,將會通過服務安排作調節。而受訴訟事件拖延,當局將會盡量爭取不遲於十月以新營運模式提供巴士服務,減低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