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份航線未獲航點通航批准
2010-07-05
【本報訊】九條獲批之海上客運航線還未投入服務,現距最後七月十四日之限期只餘十天,港務局表示,部份航線正籌備中,大多是未取得香港或內地部門開航准照。 局長黃穗文(見小圖)昨出席活動時表示,希望在這餘下的一個多星期裡,所有航線都能開航。她重申,開通澳門來往香港及內地的航線,還需向當地相關管理部門申請,並透露大部份航線因公司還未獲對方港口通航批准,相信有關部門有其考量,她們無權干預。 黃穗文又說,准照失效後,有關船公司日後亦可重新申請,當局會重新依公平客觀原則去考慮及分析,作出審批決定,暫未見事件影響其之後有連帶關係。 根據去年頒布的《海上客運》規章,只要航線申請達要求就獲批,而一百八十日主要是讓有關公司向另一航點提出開航申請,過期未完成,准照便失效。另一方面,當局是一直開放接受合資格的營運商,申請開通海上新客運航線。 九條未開航線,船公司分別為金光渡輪、信德中旅、粵通船務、珠江客運及巨龍船務,涉及航點為香港港澳碼頭、中國客運碼頭和機場海天碼頭,內地有珠海九洲港、東莞虎門港和廣州南沙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