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擬電信業公平競爭法

2010-07-17

【本報訊】因應電訊固網專線市場朝非專營發展,政府正草擬電信業公平競爭法,訂立介入機制,防止電信營運商不合理抬高收費。 電信管理局局長陶永強(見圖)昨出席通訊展時說,隨著去年特許合同修訂後,將爭取短期內完成固定網絡之法規,日後隨著新網絡的建設、投入,新營運商將可經營專線服務,相信市場開放引入競爭後,收費方面應隨之有調整,向較合理方向發展。 為防止壟斷情況出現,陶永強透露,現時當局正計劃草擬電訊業界的公共競爭法,會採用行政法規模式,希望能於今年內完成草案,進行諮詢。法規中主要考慮的是,在市場自行調整失效時,負責監管的政府部門可採用哪些手段,令營運商不會抬高價格。他指局方其他新法也考慮加入類似條款。 本澳部份電訊服務收費較鄰近地區高,陶永強坦言,這主要基於專營環境,加上市場較細致競爭不足夠等原因所致,但同時指:「未必一定話澳門比別人貴就不合理,這是有一定理據的。」他相信透過上述新競爭機制,可令收費變得較合理,當局會朝此方向努力,最終令營運商成本減輕、市民合理價用服務,達至商民共羸。 隨著本澳電信市場日漸成熟,電訊局考慮定期公開披露電信營運商更多的營運數據,讓市民掌握更多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