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名居業主會鬧雙胞

2010-08-30

【本報訊】海名居鬧出雙業主委員會,其中一個業主委員會海名居業主委員會指今年五月計劃成立業主委員會期間,獲悉另一個業主委員會計劃成立,認為兩個業主委員會不利協助屋苑解決管理問題,促請房屋局介入協調。 海名居業主委員會昨午於該屋苑會所內召開新聞發佈會(見圖),講述屋苑內雙業主委員會的情況。 據海名居業主委員會籌委會成員林偉強表示,該業主委員會於今年五月將百分之十住戶小業主簽名和成立業主管理委員會的召集書送到房屋局時,獲悉同一屋苑內有另一批小業主正計劃成立業主管理委員會。兩個業主委員會成員在房屋局和其他社團協調下,召開數次協調會議,達成共識,未有解決方案前任何一方不得作出任何成立行動,避免出現一廈兩管。但在八月二十三日,另一業主委員發出召集書,召集書更不容許其他小業主參與成為成員,對此行為示譴責,認為存在分化屋苑小業主和房屋局資源,不利解決問題。 該業主委員會又指,另一業主委員成員與現有管理公司有利益關係,恐若另一業主管理委員會能成立,會繼續縱容管理公司帳目不清狀況,以及挪用維修基金,有損小業主權益。海名居業主委員會曾要求房屋局就屋苑內有兩個業主委員會事件作出協調,但未獲最終解決方案,再次促請房屋局介入事件,協調成立業主委員會。 受指責的另一業主管理委員會余先生發出聲明,基於與對方理念不同,為避免出現一廈兩管情況,於是組織其他業主成立管理會。他指,海名居的維修基金是用於大型維修之用,需存放在海名居發展商的戶口,由管委會和發展商共同簽署動用,才能確保基金得到良好監管。

房屋局續協調海名居促各方磋商  △對於近期海名居的管理問題,房屋局曾多次與業主代表協調及討論,有爭議的業主在房屋局協調會議中,曾共識共同籌組該樓宇的管理委員會,惟現時其中部份業主沒有按照共識,單方召集大會。房屋局促請相關業主,在顧全整體業主利益的前提下,延遲大會,盡快恢復協商,避免出現更多的紛爭,甚至「一廈兩管」的爭議。 於本年中,在房屋局、社團及議員辦的協作下,兩方業主代表早前曾共識共同籌組該樓宇的管理委員會,惟現時其中部份業主沒有按照該協調會議的共識,在本月廿三日單方發出分層所有人大會的召集書,將於九月三日單方舉行大會成立管理委員會及議決大廈的管理事項。對此做法房屋局表示不認同,因為現時進行單方召集不利解決紛爭,反之容易引起更大的爭拗。 上週初房屋局得悉部份業主單方召集大會成立管理委員會,為此,房局即時促請各方舉行緊急會議,但單方發出召集書的業主代表缺席,且原定共識於上週討論共同籌組管委會具體細則的會議,亦因該些業主代表拒絕出席而無法進行。 房屋局已發出通告予全體業主說明上述情況,亦於日前派員到該屋苑舉辦說明會,希望藉此提供有利問題解決的機會,以及讓業主了解情況的進展,可惜,當晚只有二十戶出席,亦因為單方發出召集書的業主代表沒有出現而未能達到商討的效果。至本月二十八日,該單方發出召集書的業主代表仍未接受協調且未延遲大會。 按照民法典的規定,第一次會議需要有超過分層建築物總值一半的業主出席及通過決議;倘第一次會議出席人數未符合法定要求,則需另訂日期,召開第二次會議,此次要求至少總值四分之一的業主出席,並以出席的業主的多數票作出決議。 由於大會將涉及管理委員會的成立及大廈管理的重要事項,但仍存在著爭議,故倘單方召集於九月三日舉行的會議仍繼續召開的話,房屋局呼籲海名居的全體業主應積極關注,出席分層所有人大會,對有爭議的議程作出理性判斷,表達並行使投票權,務求達至議決能反映大部份業主的意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