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20100830號
2010年08月30日
星期一
維護公平競爭
2010-08-30
阿高在一間大型醫療中心任職,最近中心計劃更新一批醫療器材,並由阿高負責與供應商接洽,他早前邀請了數間供應商報價,並陸續收到供應商的報價資料,但尚欠A供應商的回覆,之後才可以按報價內容進行比較。 這天中午,由於A供應商老闆南哥與阿高相熟,故相約用膳。甫見面,南哥便從公事包取出一份文件道:「阿高,抱歉這麼遲才回覆你,這份報價單你參詳一下,看有沒有問題?」 阿高瞥見報價單上的金額,雖然不是數間供應商中最低價的,但亦符合公司的預算,便道:「南哥,謝謝你的報價,我等下帶回公司仔細研究。」 正當阿高準備收起文件之際,南哥忽然壓低聲音道:「老實說,我最近周轉有問題,所以很希望取得這筆生意。如果你向公司建議幫我購買這批器材,事成之後,我會給你報價的百分之四作為回報吧!」 阿高錯愕地看著南哥,報價的百分之四可不是一個小數目,面對這種誘惑,阿高一時不知如何回答,只好託辭回去仔細考慮。 下班後,阿高回到家中,與太太玲玲談起這事,玲玲勸道:「老公,你千萬不要答應呀!你要知道,《預防及遏止私營部門賄賂》已經生效,法律規定如果私人公司僱員收受利益,違反公司規定作出損害公司利益的行為,會構成受賄罪的。」 阿高辯護道:「這間供應商的報價雖然不是最低的,但器材是從外國進口,質素有一定的保障,我建議公司向這間公司買貨,對公司而言並沒有損失,也沒有違反公司的規定呀。」 玲玲道:「你向不同供應商問價,目的就是要讓供應商之間能夠公平競爭,為公司爭取最大的利益。如果你因為收取利益而偏幫其中一間供應商,這已經破壞了公平競爭!如果在老闆不知情的情況下答應收取他的好處作為這次採購的回報,當然有問題。在這情況下,你最好還是讓老闆知道事情的始末,讓他來決定是否有需要交給其他誠實守法的供應商來提供。」 阿高點頭道:「幸好有你提醒,我明早回公司便會向老闆報告一切的。」 (廉署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