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擊非法旅館不鬆懈

2010-09-03

【特訊】自《禁止非法提供住宿》法律於八月十三日生效至今,跨部門工作小組累積檢查了395個單位,封印了47個懷疑用作非法提供住宿單位,55個為一般住宅單位,對其餘單位有需要跟進調查。這些被調查的目標單位中,在現場調查時部分已空置或無人居住,對於其他懷疑仍用作非法提供住宿但無人應門單位,旅遊局及警方繼續偵察調查。治安警察局在執行任務時3次發現懷疑用作非法提供住宿單位並通知旅遊局處理。 為配合行政機關有效執行該法律,有需要的時候,旅遊局局長可向刑事起訴法官申請發出司法命令狀,批令後有權進入單位調查。 行動至今涉及住宿者388人,當中懷疑用作非法提供住宿單位內的220名住客接受調查,住宿者中有7名逾期逗留人士及5名非法入境者。目前已抓獲9名經營者、7名招攬者、6名控制非法提供住宿單位者(管理人)、2名不合作義務者。 搗破懷疑用作非法提供住宿單位後,旅遊局已對上述涉及違法的經營者、招攬者及管理人展開制裁程序,並採取臨時措施截斷上述單位的水電供應及封印大門。 根據法律經營者及控制非法提供住宿單位者(管理人)最高可科處澳門幣八十萬元,招攬者最高可科處澳門幣十萬元。不合作義務住宿者可科處澳門幣三千元。歡迎公眾致電2833 3000舉報懷疑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