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一青年被誤判殺人坐牢獲賠89萬

2010-09-04

【中新社南寧九月三日電】(記者孫潔)廣西河池東蘭縣男子王子發9年前陷入一場命案,儘管他同為受害者並堅稱自己沒有殺人,仍被法院判為死緩。2007年該案真兇自首,2010年8月王終獲自由。九月三日下午王子發向記者證實,當地政府與其簽署了89萬元人民幣的賠償協議,賠償款三日已確認到位。 2001年9月20日,王子發在廣西河池市東蘭縣農機廠職工吳宗謀家中喝酒留宿,隨後吳宗謀被人殺死,王子發亦身中數十刀後掙扎報警。經公安機關偵查,王子發被認定為兇手。2005年3月14日,廣西壯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判決王子發死緩,在廣西貴港監獄服刑。而在2007年2月5日,因搶劫罪正在服刑的覃漢寶向獄方自首,稱自己才是殺害吳宗謀、刺傷王子發的兇手。2010年8月6日,王子發獲取保候審回到闊別9年的家中。8月20日,王子發收到法院及公安機關的解除取保候審決定書和撤銷案件決定書,獲得真正自由。 經過協商,王子發的家人于8月30日晚與東蘭縣政府簽署了賠償協議,其中包括醫療費、撫恤金、精神撫慰金及困難補助等各項名目,共89萬元。 與政府的協商中,王子發家人曾提出四點要求,包括公開道歉、陪同王檢查身體、追究當年辦案人員責任以及法律規定的經濟賠償。「除了賠償以外,剩下的還沒有履行,慢慢來吧。」王子發說。 「現在錢還沒取出來,至於怎麼用這筆賠償款要家裏人一起商量才行。現在達成一致的就是等取出來了先把我大哥去世前欠銀行的5萬多塊錢債務還上。」王子發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