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裕重申 未具條件 開設民宿

2010-09-11

【本報訊】《禁止非法提供住宿》法律於八月十三日生效至今,累積檢查了四百二十七個單位,社會文化司司長張裕表示,法律初見成效,正計劃第二階段工作,持續打擊非法旅館。 張裕昨出席《澳門教育史料展》後傳媒問及《禁止非法提供住宿》成效時,讚揚了跨部門工作小組發揮團隊精神,合力打擊非法提供住宿活動,獲社會、居民普遍認同《禁止非法提供住宿》成效,又表示,正計劃第二階段工作,繼續打擊非法旅館。 自《禁止非法提供住宿》法律生效至今,累積檢查了四百二十七個單位,封印了五十五個懷疑用作非法提供住宿單位,行動至今涉及住宿者四百四十三人,其中兩人不合作義務者。張裕表示,法律對旅客有寬鬆,若入住者合作完成調查後可離澳,不合作協助才會按法律進行罰款。 對於社會希望澳門可以設民宿,他表示,民宿一般設於獨立樓房,開設人同住於樓房內,澳門的獨立樓房較少,加上需要考慮消防、衛生等設備,需要登記和獲發准照,澳門未必具條件設民宿,不過,政府將會聽取社會意見,就設立民宿、兩、三星旅館的規管和審批作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