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促行政法務換人

2010-10-19

【本報訊】新一份施政報告將於下月發表,議員除希望政府可以繼續完善施政,針對行政法務範疇,提出更換行政法務司,改善行政法務範疇工作的不足。 議員高天賜、吳國昌、林香生、吳在權等在議程前發表了對明年施政意見。高天賜提出,特區成立後大部份市民的生活素質下降很大程度上是拜某些司長所賜,揮霍數以億計公帑、幾乎摧毀了整個行政架構,以權謀私、為己、為親朋好友謀利,他們正是很不必要法例的幕後黑手,目的只是為了滿足個人所欲或自保,因此,儘管特首滿懷意願為提升大部份市民的生活素質進行改革,但在沒有一個能監管公權力行使的可靠機制、以及向主要官員和司長問責的法例情況下,政府的政策和行政長官的願望都難以得到落實,即使面對各種決失仍無需負責任,基於此,認為必須更換司長及其他辦公室人員,且主要官員為其行為負上責任。如果不能把他們換掉,至少證明他們和行政當局其他成員都毫無保留地遵照施政報告內容辦事,不會拖延工作,不會幕後操縱,但需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吳國昌則認為,過去十年行政法務司司長在行政範疇與法律範疇之表現均不稱職,近期更趨惡化,其領導下的行政效率低劣積重難返、部門惡性膨脹,法務工作混亂滯後,拖了澳門社會發展後腿,作為主要官員,行政法務司司長本有統籌政府立法籌備工作的權責,但績效全無,認為要有效的立法統籌,就是換上有能力者擔當行政法務主要官員,促請行政長官籌備更新負責領導監督行政與法務範疇的主要官員,推動民主政制發展、統籌法律改革。 麥瑞權希望,政府可改善行政與立法關係,設立制度化的溝通互動機制,派專責人員處理、協調和跟進政府與立法會的事務,與立法會建立恆常的交流機制等。

吳在權叫官員落區聽意見 吳在權提出,希望政府主要官員可多落區收集民意,陳明金希望,可以改善舊區環境衛生、治安等問題。林香生則希望,可以妥善處理勞動就業問題,立法不可入外僱的行業和工種,設定中高層行政管理職位外僱輸入比例。以及嚴格規管公共資源的運用、完善《土地法》、都市建築總規章、完善閒置土地收回制度,回應市民房屋需求,落實公屋政策等。

徐偉坤指社會出現人金雙排 △輸入外僱補充本地勞動力不足政策已沿用多年,但議員徐偉坤指出,社會上仍存在排斥外僱輸入的不平衡心態,希望社會客觀看待外僱輸入問題。 本澳失業率近期持續偏低,月前更一度出現二‧八%的新低點,徐偉坤發現,查本澳的失業者主要集中在建造業,針對問題的焦點,設法協助建造業工人上崗才是正途。但是,部分保守派人士竟然以偏概全,把少數人的問題帶進整個經濟系統,要各行各業一同承擔。他們所謂「削外勞,保就業」的口號聽起來,令人以為澳門的失業問題既廣泛又嚴重。事實上,失業人口多年以來在數字上都出入不大,跟這些口號根本不對稱。但由於他們不斷提出削減外勞來向政府施壓,所有行業就連帶遭殃,要面對著越來越高的外勞申請門檻,叫苦連天。因為這樣而錯失了的商機,勞動力不足必然拖低服務質素。目前澳門正被批評為服務水平下降,影響了世界旅遊中心的聲譽。負面影響,已經逐步浮現。 他又指繼「人資排斥」之後,最近甚至陸續聽到一些關於「資金排斥」的論調,主要的針對點是本地的物業市場。意見認為應該限制外地人在澳門置業,藉此壓抑本澳的樓價。這種想法與壓制外勞人數的思想同出一轍,保護主義已然變本加厲。澳門有今天的繁盛,一個主要的因素是大量外資的源源流入。況且,自由市場本身不容納干預行為。作為實行資本主義制度的澳門,如果未有足夠的理據就限制外地人在境內置業,是干預了資金的流動和進出自由,有違市場經濟的原則。」

李從正:輸入廉價勞工已行不通 △對於人力資源問題,議員李從正認為,外僱的輸入為主的行業,如建築業難以培養本地人材,面對社會和經濟發展,認為再依賴於持續輸入廉價和非技術勞工的道路已不可行,澳門要因應發展需要,重視人力作為最大的資源,尤其是本地人力資源,須加大力度投資開發,加強培訓,提高僱員生產力;改善工作環境和設備,提高工作效率,從而在人力資源有限的狀況下,珍惜和善用,以致提升企業、乃至整體行業、整體澳門的城市競爭力。」

劉志誠籲完善央積金發揮好功能 △議員劉志誠提出,希望加大和完善央積金的功能及機制,提供更靈活的制度,發揮功能。 劉志誠建議,「為了更完善央積金的功能以及機制,當局應該適時思考,在不影響退休養老保障的大前提下,如何讓居民可以妥善地使用帳戶內的存款。當局可以適當地按照社會的共識與需求,增加提取款項的預設條件,讓央積金內的存款可以因應居民在一些特殊情況,例如增訂可以資助直系親屬支付部分的醫療開支這樣的條款;又甚至是可以增訂以結婚、組織家庭作為前提下的首次置業,雙方可以申請動用存款內的一定份額。而結婚首置條件下,必須是一生中只能作一次性的申請以及提取。透過建立有效的提取機制,讓這些有特殊需要的居民在面對龐大經濟支出的壓力之下,提取存款中的一部分款項,以解決他們燃眉之急。」作為提供多一個長期、可持續性的援助窗口,去幫助自己以及自己的家人。「在監管嚴謹、有效的提取機制下,設定只可提取一定份額內的款項,以及一生中一次性的申請,既不會對於未來的退休造成重大的影響,也可以令居民更有效地善用中央儲蓄的款項,同時提高了央積金的使用性及認受性」。 「為了可以令到中央儲蓄制度的資金得以持續發展,他指出,首要的仍然是訂立有效以及可行的投資管理機制去處理日益龐大的資金。而對於投資的項目,必須要符合低風險的要求,而其中一項目就是本澳的公用事業,在自由經濟的環境下,由專營的公司以他們的專業去繼續管理、經營,以不干預、不影響獨立經營、不參與管理的條件,用股權的形式進行投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