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20101019號
2010年10月19日
星期二
賀劉曉波獲獎動議遭否決
2010-10-19
【本報訊】立法議員區錦新、陳偉智、吳國昌提出動議,向劉曉波獲二零一零年度諾貝爾和平獎致以祝賀,但動議不被通過,只有提案的三名議員投贊成票,二十四名議員投票反對。大部份議員認為,對劉曉波作出祝賀與內地司法制度有抵觸,亦有議員認為,向劉曉波頒發獎項,與諾貝爾和平獎設立原意有違。 休會兩個月,立法會昨日召開今個立法年度首次會議,會議開始前,立法會主席劉焯華首先宣佈,區錦新、陳偉智、吳國昌就劉曉波獲二零一零年度諾貝爾和平獎,為國人爭光,以立法會名義向劉曉波致以祝賀。他們認為,劉曉波榮獲二零一零年度諾貝爾和平獎是國際社會對他二十多年來堅持以和平、理性、非暴力的方式為國家進步進言的肯定,乃實至名歸,作為中國人能奪得此殊榮,實為國人爭光,可喜可賀。 多名議員齊聲反對 對於他們三人的動議,大比數議員表示反對,包括馮志強、徐偉坤、梁安琪、鄭志強、張立群、林香生、陳澤武均認為,劉曉波是因觸犯中國法律而被中國司法機關判處徒刑的罪犯,作為議員,應該遵守「一國兩制」、尊重國家的司法制度和法律,中央政府已對劉曉波事件表態,若對劉曉波獲獎致以祝賀,等同干預內地司法審判,與中國法律制度有抵觸,是不恰當的行為。張立群認為,向劉曉波頒發獎項是國際社會對中國的政治攻擊,也認為,向罪犯頒發和平獎,與該獎項設立原意背道而馳,不贊成向劉曉波發出祝賀。 另議員唐曉晴,黃顯輝、高開賢、賀一誠、崔世昌、麥瑞權、何少金、蕭志偉、陳明金、吳在權、關翠杏、歐安利亦投下反對票,他們在表決聲明中表示反對。高開賢、賀一誠、崔世昌更認為,向劉曉波頒發該獎項好比鼓勵犯罪,亦是對中國司法制度的踐踏。 提案人之一吳國昌期後發表表決聲明,他表示,中國與日俱增的國際地位必須伴隨著與時俱進的責任,劉曉波的遭遇實際上是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三十五條明確規定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縱然身陷囹圄,劉曉波已經成為了方興未艾的人權奮鬥的一個標誌。 該動議只有提案人投下三票贊成票、另有二十四票反對、一票棄權,不獲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