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維權變尋釁滋事 趙連海遭重判

2010-11-11

【本報訊】為三聚氰胺毒奶粉受害兒童爭取權益的發起人趙連海,昨早在北京被判「尋釁滋事罪」罪成,入獄兩年半,由一名受害兒童的家長變成階下囚。澳門民主發展聯委會理事長區錦新表示,該判決令人感到憤怒,是不可接受的。 內地三鹿奶粉受害家長聯盟發起人趙連海,被控「尋釁滋事罪」,被覊押接近一年後,昨早在北京被判囚兩年半。趙連海代表律師李方平表示,趙連海聞判後即時站立抗議,脫去囚衣,又拒絕戴上手扣,被庭警拖離法庭。 「尋釁滋事罪」最高判罰只是入獄三年。李方平批評判刑太重和不太公平,相信今次判刑是希望阻嚇毒奶粉事件的其他家長,以免他們再有行動。李方平表示會考慮上訴、申請保外就醫,但估計成功機會微乎其微。另一辯護律師彭劍表示,今日開始會絕食三天抗議。 趙連海的家人聞判後情緒激動,離開法院時,不斷嚎哭,高喊判決不公:「趙連海無罪、立即釋放趙連海」。趙的妻子李雪梅在庭上見到丈夫較以往憔悴,十分擔心他的身體及精神狀況。她表示,趙連海會絕食抗議。一批受害兒童的家長及網民,昨早到法院外聲援趙連海,在手臂綁上黃絲帶抗議。

區錦新指判決令人憤怒 澳門民主發展聯委會理事長、立法會直選議員區錦新表示,該判決令人感到憤怒。有毒奶粉令大批兒童腎結石及出現後遺症,身為家長要求合理的處理是很正常的。他認為,當局對毒奶粉生產者追究輕微,卻對追究責任的受害家長判處徒刑,是要起殺雞儆猴的作用,是不可接受的。 區錦新表示,中國在經濟方面要走向國際外,文明也要走向國際,昨天的結果不是世界文明所能接受的。在處理這類個案時,應該尊重人性、人權,絕不能對受害人的家屬判處重刑。他質問,為何在國務院總理的關注下,仍然會出現這結果?區表示,將會致函快要來澳的溫家寶,當中會提及趙連海的判決。 三十八歲的趙連海是三聚氰胺毒奶粉事件受害者家長,他的兒子因吃了三鹿奶粉,左邊腎結石。趙曾組織「結石寶寶聯盟」,為受毒奶粉事件影響的兒童爭取終生免費檢查治療等權益。毒奶粉事件至今超過兩年,當局在今年九月結束追溯期。據外電報道,法院判決趙連海「尋釁滋事罪」的理由,是指他與受害兒童家長在一間餐廳聚會,又在街頭接受記者採訪及組識群眾到公安局外聚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