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天賜促換行政法務司長

2010-11-11

△高天賜議員批評行政法務司司長領導下的立法工作欠恰當,法務部門欠缺協調,認為由另一賢者取代行政法務司司長的職位是更簡易及更節省政府庫房公帑的方法。 高天賜在立法會全體會議上議程前發言時表示,行政法務司司長在過去多年投入龐大資源,並成立了法律改革辦公室,集中協調法律草擬的工作。然而,所採取的措施完全沒有發揮作用,更遑論履行所作出的承諾。在行政法務司司長的統籌指揮下,立法進度緩慢,所制定的法律有欠恰當,拙劣和不合常規,而法務局、法律改革辦公室、國際法事務辦公室和政府之間實際仍然欠缺協調。 他說,行政法務司司長現在打算將國際法事務辦公室和法律改革辦公室合併成一個單一架構,即一個負責協調和計劃法律改革工作的新局級部門。換句話說,在浪費了時間和金錢來設立一個法律草擬的中央協調機構之後,得出的結論就是該機構不能履行其職務,故現在就簡單地將兩個職務和目的不同的機構合併為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