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局稱嚴格監管新舊爐排放

2010-11-23

【特訊】留意到離島居民對垃圾焚化中心排放問題之關注,尤其是舊廠的排放情況,環境保護局張紹基局長與相關主管,於昨日拜訪街總離島辦事處,介紹焚化中心的運作情況。張紹基局長強調,會嚴格監管新、舊廠的運作,以及責成營運商完善不足之處。同時將致力加強推動源頭減廢,長遠地部署本澳的廢棄物處理政策。 張紹基局長等人員昨日下午拜訪街總離島辦事處,與街總離島辦事處主任何錦霞、社區工作委員會副主任阮若華等人就焚化中心的問題交換意見。 會上,張紹基局長表示,環保局作為監管營運商的部門,一直對營運商及焚化中心的運作有嚴格監管,主要體現在五方面:一、審查營運商所提交的營運報告;二、不定期委託顧問公司作獨立的尾氣檢測;三、在環保局環保基建管理中心辦公室內亦設有遠程監察系統,如發現異常,可即時作出跟進處理;四、環保基建管理中心人員長期駐守焚化中心內,不時巡查廠房;五、與營運商定期召開會議,不斷完善焚化中心的運作。 他提到,舊廠於1992年投入運作,隨著社會的急速發展,隨之以來是垃圾量的急劇增加,考慮到澳門特區的持續發展,政府於2005年開始籌建新廠,並於2006年新廠土建階段期間,已開始籌劃舊廠的升級工作。至2008年第四季新廠建成並運作後,舊廠的升級設計工作亦同步進行,並在此階段確保新廠在保養期間能正常運作,待日後舊廠升級時能完全接收所有垃圾量。因此,在確保能正常處理本澳所有廢棄物的基礎上,今年將進行舊廠設備升級的招標籌備工作並已將近完成,預計明年可開展有關升級計劃,升級工作主要包括將舊廠的尾氣處理系統升級。 對於有報導指在八月新廠房日平均超排次數逾百次,張紹基局長亦向與會者解釋實際情況。環保局在11月18日得悉有關報導後,立即要求營運商提供相關資料,經分析後,發現有關數值與營運商設立的獎勵制度有關連。事實上,為鼓勵員工的積極性,亦為控制垃圾燃燒的穩定性,營運商設立一獎勵制度,並訂出比現時的歐盟2000/76/EC焚化排放更嚴謹之標準作評比,如員工能在處理廢棄物時達到有關標準之上就能獲得獎勵。某人向傳媒所指的逾百次「超標」,實際上是未能達到獎勵標準的次數,兩者不能混為一談。 針對今次事件,環保局日前已要求營運商須於一星期內提交報告,並必須有全面、準確的數據和資料,局方人員將對有關報告內容進行研究及分析,並會嚴格按照合約規定作出相應處理。同時,在收到報告前,環保局已與營運商主管舉行會議,以及多次到實地視察,責成營運商盡快作出改善。當中,用以貼在窗門隙縫的新膠密封條已到貨並更換,一系列有關防止蒼蠅及臭氣滲入之改善工程亦進行中。 街總離島辦事處人員亦表達了居民的關注,期望局方能主動發佈相關訊息,及早釋除社會的疑慮。張紹基局長對此表示認同,日後將加強資訊的透明度,提高與社會的互動交流。長遠來說,會致力推動源頭減廢,除透過已啟動的「綠色學校伙伴」、「綠色企業伙伴」、「澳門環保酒店獎」此三大計劃來加強宣傳外,明年將加大力度推廣至家居方面,並會加強公民教育,長遠地部署本澳的廢棄物處理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