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20110104號
2011年01月04日
星期二
政府不排除以新填海地 換青洲坊
2011-01-04
【本報訊】政府以「等值交換」方式,置換批出發展逾廿年的青洲坊土地建公屋,未來不排除給回發展商同等的新填海土地。雖然發展商限期前還拆剩三木屋,當局只會要求其扣減換取土地面積或金錢賠償等方式去處理,不會有其它處罰責任。 政府跨部門小組昨早實地巡視青洲坊後,下午再由政府發言人譚俊榮,率工務局局長賈利安、房屋局局長譚光民、治安警察局局長李小平、司法警察局局長黃少澤、城市規劃廳廳長劉榕及運輸工務司長辦公室顧黃玉葉,就青洲坊舉行新聞發布會。對於流血事後才「忽然」關注青洲坊,譚俊榮堅稱,跨部門小組一直有工作,並非外間所言不作為,「完全不是這回事」。
合約無具體訂未清空完處罰 發展商交出拆剩三間木屋的青洲坊,賈利安直言發展商是要負責的,「發展商有沒有責任?當然有這個責任,因為這是(合同)特別負擔來的。」不過,他承認,政府與發展商零八年簽署的合同中,並無清晰列明未騰空土地會有何處罰。 但當局未來會在補回土地時「適當處理好」,賈利安指,這有許多方式處理,包括扣除回有關建築面積、金錢賠償回政府等,這還要與之商討,現未有定案,「換句說話來說,(這)都是處分返發展商來的!」
或換新填地予發展商 整個青洲坊批地,包括正在進行打樁工程地段,面積合共二萬二千七百三十六平方米。坊間有傳這間保力達旗下的發展商,已與政府私下達成共識,換取東方明珠對開的填海土地,賈先謹慎查詢是「百利順青洲坊換地」後,才回應「純粹傳言」,並無與發展商商討現有可建私人樓宇土地,不排除將來在新城填海區處理,強調一切皆按到時土地法去做。 對於為何不以未能清遷完地段為理據,由換地改為收地?賈謂,這與一般的閒置土地不同,因為在八九年批給合約開始時,有一千四百多間木屋,「大大話話這十幾年他都有處理到」,現只不過餘下三間,若這樣做對發展商並不公平公正,強調「政府做事一定是公平公正」,但他不評價對方的清遷工作。
未知何時啟動公屋工程 譚光民也補充,零八年底已減少至一百七十九間,零九年底則減至一百六十七間,至去年十一月底,則剩一百四十八間,而過程中,除按九一/九三登記辦事外,需要不斷搜集這千多戶的資料,交給房屋局審核,那些家團合資格安排上樓,有關工作廿年來從無間斷過。 被問及該公屋項目可時動工,譚光民坦言未有時間,圖則計設及規劃需要一定時間,但重申會沿「二零一二落實、規劃、興建一萬九千個公屋單位」的目標推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