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20110104號
2011年01月04日
星期二
兩綁架學生人間蒸發 家長伸冤被警抬走
2011-01-04
【本報訊】十多年前的學生綁架案受害人代表,昨早第十七次向行政長官伸冤請願,並在政府總部斜對面和平靜坐、點燃蠟燭,最終被警員強行抬走回署「傾談」。 十多名市民手持兩名年輕人的相片及伸冤標語,昨早冒著冷雨到政府總部遞信,要求行政長官為九八、九九年的兩宗案件伸冤,兩名分別十一及十二歲的兒子被綁架、勒索,「至今生不見人,死不見屍」。請願人士要求行政長官接見受害人,就案件展開談判對話,還受害人公道,並就兩條無辜生命,向司法官員展開問責。 其中一名請願人士遞信時相當激動,在政府總部風順堂街的門外下跪及飲泣。其後,數十名請願人士移到政府總部斜對面的行人道靜坐及點燃蠟燭,聲言「如政府沒有回應,將不會離開」。警方一度增援超過廿人,與請願人士的比例是二比一。 其間,有警員「勸喻」他們離開及前往南灣湖的示威區,卻遭兩名受害人代表拒絕,他們認為請願行為已合乎法例要求,在政府部門三十米外集會。最後,警員強行將兩名受害人代表抬上警車送離現場,有警員以雙手箍頸,更聲言只是帶他們到警署「傾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