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經合會成立

2011-01-07

【中新社台北一月六日電 】(記者 黃少華 關向東)依《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ECFA)規定,兩岸經濟合作委員會的組成,經海協會和台灣海基會協商,六日完成換文,並同時在北京和台北公佈。 兩會同意由由海協會常務副會長鄭立中與海基會副董事長兼秘書長高孔廉作為「經合會」會議雙方召集人。台灣方面的其他組成代表:首席代表梁國新(台灣經濟部門常務次長),以及卓士昭、李麗珍、淩家裕、張俊福、邱淑貞、楊珍妮、張銘斌、連錦漳、詹方冠、黃宋龍、謝鈴媛大陸方面首席代表為海協會特邀顧問姜增偉(商務部副部長)。 雙方同意,未來可視議題需要調整或增補人員名單。 稍後,梁國新與台灣兩岸事務部門副主委劉德勳等在台北向媒體介紹了兩岸經合會的定位、組成與運作、任務,指其為兩會架構下所設立的磋商平臺及聯繫機制,主要處理ECFA後續協商議題的業務溝通,以及落實ECFA議定事項執行等相關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