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一至十月票控違公共地方總規章逾六千宗

2011-01-14

【特訊】二O一O年一至十月民政總署及治安警察局共對六千多宗違反《公共地方總規章》個案發出控訴書,當中超過一半涉及違規棄置固體廢物,違法佔用公地亦佔超過一千宗。 去年一至十月期間,民政總署及治安警察局人員對涉及棄置固體廢物、佔用公地、隨地吐痰、不即時清理寵物便溺及冷氣機滴水等違反《公共地方總規章》的違法行為,共發出六千二百三十九張控訴書,當中違規棄置固體廢物佔三千一百二十七宗、佔用公地一千O九十五宗、隨地吐痰五百三十一宗、不清理寵物便溺359宗、其他個案佔一千一百二十七宗。 在執罰方面,有三千四百八十宗在發出控訴書之日起計十日內已全數清繳,二千一百二十五宗個案亦已依法確認違法行為,並分別作出批准參與社會服務、分期繳付罰款及訂定須全數付罰款等決定。 《公共地方總規章》自二OO五年七月二十五日生效至去年十月,累計發出二萬八千O一十五張控訴書,數字正逐年遞增,反映民政總署一直不斷加強相關規章的執行工作。為持續改善公共地方的衛生和環境,民政總署除繼續執行《公共地方總規章》的規定外,還將加強宣傳教育,提升市民保持社區環境清潔的意識,盡公民責任自覺遵守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