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澳新油庫批地程序尚未完成

2011-01-26

【特訊】政府是於二○○六年初向九澳新油庫的土地申請人發出施工准照,當事人之後亦有持續向政府申請工程准續期。期間,政府要求土地申請人須向政府提供必須的資料,以便完成土地批給程序,當中包括向提供有關九澳油庫儲備能力已呈飽和狀況等的文件證明。 然而,由於政府一直未收到有關文件,因此於二○○八年決定暫停有關土地批給程序;同年十月,政府亦不再接受該公司的工程准照之續期申請,工程因沒獲發續期准照而必須停工。翌年,負責九澳新油庫的燃氣計劃之編製和指導工程師去信局方,聲明其已放棄參與該項目的編製和工程指導責任;根據現行法例規定,在沒有相關專業人士的指導下,工程不得施工。 鑑於該公司至今仍未向政府提交所需資料,無法完成土地批給程序,因此,亦令政府難以進一步跟進與油庫工程有關的審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