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月十一日起接受申請 殘疾評估

2011-01-27

【本報訊】多個政府部門昨午舉行聯合記者會,公布在《殘疾分類分級的評估登記及發證制度》行政法規實施當日,即三月十一日開始派發表格及接受申請。由於不設申請期限,社工局代局長容光耀呼籲殘疾人士「不用心急」。另外,他預計今年內可陸續推出殘疾人福利 (如免費醫療、巴士津貼等),並相信殘疾人津貼的法律草案短期內送交立法會討論及通過。  

一個月可完成評估 社工局將在三月十一日透過六十個地點及渠道派發「殘疾評估登記證」的申請表格,並接受殘疾人士申請,市民也可在社工局網頁下載申請表格。該局預計接到申請的一個月內可完成評估,並發放「殘疾評估登記證」。若申請者不滿意評估結果,可申請重審,若對重審的決定仍感不滿,可向法院提出行政司法上訴。社工局指出,申請「殘疾評估登記證」及續後進行的相關評估均屬免費。 申請「殘疾評估登記證」的市民需要遞交政府或私家醫生發出的殘疾狀況證明或其他相關文件等。以下四種情況,則無需遞上證明:一) 具肉眼可見的明顯殘疾 (如四肢殘缺、眼球缺陷等人士);二) 正就讀本澳特殊教育班、特殊教育小班或被教青局評估為融合生的學生;三) 正接受本澳康復機構服務的使用者;四) 曾在社工局復康服務綜合評估中心或教青局心理輔導暨特殊教育中心接受評估者。  

申請不設限期 社工局代局長容光耀表示,申請殘疾評估登記證是不設申請限期的,建議有意申請者「不用心急」。此外,教青局估計,約五百名學生將會接受評估。二月開始,社工局會展開宣傳推廣,並設有語音電話熱線二八四O三八七七,教育暨青年局的查詢電話為二八四O一O一O。  

津貼下限五千元整 容光耀表示,已完成殘疾人津貼的法律草案,並獲行政會通過,相信短期內送交立法會討論和通過。行政法規規定,殘疾程度分四級:輕度、中度、重度、極重度,容光耀指出,殘疾人津貼法案建議輕度和中度的津貼下限為澳門幣五千元,重度和極重度為澳門幣一萬元。他又預計,今年內可陸續為殘疾人推出多項福利 (免費醫療,巴士津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