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爺豪奢 愧對市民

2011-02-23

審計署報告指出「公務員公幹住宿膳食開支偏高;又批評一些部門既沒權限,卻自訂發放日津貼的內部規範,與《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存在衝突,而且各部門的規範又不統一、各適其適.....」,遣詞用字委實太客氣了,這明明白白是浪費、是越權、是有法不依! 官爺們出外公幹住豪食好扮大款,不但競豪奢入住一萬三千七多澳門元的「皇室套房」,連零食也來報銷,充分反映「食阿公」的貪婪心態,真是愧對市民,愧稱公僕!不是嗎?公幹已經有啟程津貼、日津貼、包飲包食,現連零碎的零食錢也來報銷,是否過分? 澳門官場傳統,說說鬧鬧可以,官爺無需向市民交代,極其量說句有檢討改善空間,虛應一下故事,輿論又習慣以「制度有問題」去概括之,殊不知制度歸制度 ,操守歸操守,且還有個「上樑不正下樑歪」,上行下效的問題,建議審計署也來審計一下司長級官員甚或特首的公幹住宿膳食開支,甚或交際費用,讓人評說,以彰陽光政府作為。 另外還有一個值得注意的問題,就是審計署抽查的十個部門中,一年內共有二千八百多次公幹行程,總開支高達四千一百五十多萬。令人興起如「鐵娘子」退下來後始說出的疑問,一些公務員的外出是否合理?會否考察為名,公費旅遊為實? 東方生 本欄言論只代表作者個人意見, 不代表本報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