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高教法規

2011-03-15

【本報訊】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主任蘇朝暉透露,有關高等教育法律文本已經有一兩個版本,目前正與業界及相關單位溝通,以便完善該法規。 蘇朝暉昨天出席一個大學的活動,接受訪問時作了上述表示。他說,正在草擬的高教法主要是取代一九九一年頒佈的高教法,因為當時本澳的高等教育與現時已不可同日而語,當時本澳只有一所大學,現時已有超過十所大專院校。他說,如何配合澳門社會的發展,尤其是持續提升質素,以及各大專院校本身在教育、研究和社會服務這三方面如何持續進行和改善,是高教法需要思考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