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屋‧工廈‧樓花

2011-04-19

△議員吳國昌認為,當今澳門特區房地產霸權當道,樓價租金水平遠超前於一般市民能分享到的經濟成果,一般小市民和青年中產者辛勞工作所得,以及小商號艱苦經營所得,都只能源源不絕供奉房地產霸權。這個房地產霸權還有大護法,分別是:舊區重整七成強拍法;土地厚顏利益輸送法;經濟房屋阻人上樓法;城市規劃以無法為有法。 他說,特區政府於去年七月回覆他的書面質詢時,聲稱「已詳細分析超過一百宗閒置土地個案」,又表示「對於具備合適條件的收回土地,將會研究用作興建公共 房屋或其他有利產業適度發展的項目」,可是,這幾個月來,只見囤積不發展超過二十年,超過十九年,超過十八年的土地,卻陸續獲政府協助,以更換土地,更改用途,改建高層等手段給予發展圖利。 他還說,只有八百八十個單位的永寧經濟房屋在O七年初開始復建,原定O八年底可以落成使用,但直至二O一一年的今天,永寧經屋在外觀上已建成多時,但號稱急民所急的特區政府對經濟房屋輪候戶迫切的期盼視若無睹,堅持拖延分配,阻人上樓。永寧經屋是不是要等到新的經濟房屋法律制度通過之後才可以分配?官員又不回應。 他促請特區政府無須為房地產霸權保駕護航,無須迴避在萬九公屋規劃之外再進一步增建公共房屋。行政長官叫停拍賣作建細面積單位的兩幅土地,都是政府可以動用並且適宜建造住宅的土地。特區政府應當把已被行政阿官叫停拍賣作建細面積單位的兩幅土地,立即重新規劃,投入興建公共房屋,以顯示特區政府在萬公屋計劃之上再增建公共房屋關顧中產與基層民生的決心。 △關翠杏議員表示,工廈活化計劃是去年九月當局提出的「遏抑炒風和樓價」的措施之一,原意是希望透過政策引導業主、發展商改變工廈用途,興建中小型住宅,以促使供需平衡,推動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可惜由於出招零散,加上從提出計劃至具體細則出台,竟超越半年時間,有關措施已被市場迅速消化和適應,結果導致現時工廈封盤、租金上揚。她批評日前當局所公佈的細則,只有單一推動興建細面積住宅單位的取向和措施,實在有違善用土地資源、以利本地區未來可持續發展的原則。 她指出,活化現有九十幢層政府批租地段的工業大廈,是重要課題,必須審慎考量。如大放綠燈推動興建細面積住宅,既加快審批、增加可建層數,又不限購買對象、沒有利潤限制,可以預期的龐大利潤,必將誘使工廈發展走上單一方向,扼殺其他活化空間,而發展平價酒店、文創基地、社會服務設施等出路亦會被堵塞。所謂配合旅遊城市及產業多元發展,為其提供出路的構想就會幻滅,僅有的工廈資源亦將報廢為炒家的囊中物。 她認為,推動工廈轉用途建細單位,雖是活化方向之一,但政府應作出一些與新批地有別的規範和限制,除現有對其住宅單位面積、細單位數量及發展期限作出要求外,更應規限其合理利潤回報、銷售對象等,這才是遏抑樓市炒賣,為夾心階層解決居住難的有力一招。而所有工廈活化項目之申請、審批、公佈等全過程實應置於陽光之下,以便社會監察。 △議員何潤生表示,就近來如雨後春荀般湧現的「樓花盤」,令本澳樓市炒風的熾熱程度更火上加油,特區政府於近日宣佈將會在「規範樓花買賣法律制度」出台前,儘快以指引形式規範樓花買賣,增加樓花買賣的透明度,保障置業者權益。 他質疑,制訂規範樓花銷售相關法律制度是被列作調控樓市的舉措之一,為何如此重要的制度卻要拖至今年二月才作公開諮詢。他說,事實上,由於社會經濟發展迅速,樓市瞬息萬變,有關當局推出的調控樓市措施又要經過多輪會議、草擬、諮詢,到立法成為真正法律時,市場早已消化,可想而知調控成效亦將大打折扣,而有關當局一再強調的「循序漸進、逐步落實、密切留意市況」等言論,在居民眼中只會成為特區政府繼續任由樓市炒風盛行和各種不規則行為存在的托詞而已。因此,有關當局不但要儘快推出規範樓花銷售的相關指引,杜絕趕搭尾班車的樓花盤急於推出市場,形成助長短炒風氣的定時炸彈,令本澳樓市火上加油。同時,更應該加快步伐推進立法規管樓花買賣的進程,增加本澳房地產市場買賣的透明度,使置業者的權益獲得合理保障,減少居民被誤導的情況發生,使本澳樓市真正朝向健康、可持續發展的方向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