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言人制度行之有效

2011-04-21

【本報訊】對於實施了一年多的政府新聞發言人制度的成效,行政長官崔世安表示,該制度經過一年多的實踐過程,一邊改進,一邊學習,累積了經驗,他認為現在該制度正逐步發揮作用。 議員唐曉晴昨天在立法會答問大會上,問行政長官崔世安有關政府新聞發言人制度實施一年多來有何成效及有何不足,未來如何改善。對此,崔世安回應說,發言人制度是第三届政府落實「陽光政府」施政理念的其中一項,目的是提高施政透明度,加快對各種問題的積極回應,方便市民了解政府的資訊,確保與市民溝通互動有效、客觀。  

一邊改進一邊學習 他表示,發言人制度在運作過程中,一邊改進,一邊學習,積累了經驗,快速回應,盡快發放資訊。但也出現一些問題,如有時因跨部門協作或為了加深了一些事情的發展依據等情況,以致向市民發放訊息的過程未如想象中快,市民有時不能即時獲得訊息及回應,溝通上有很多意見。他說,經過一段時間運作,政府與傳媒之間的互動有了完善,提高了發佈訊息的主動性,增強了部門之間協調,同時對突發事件及影響公眾利益的事件,爭取第一時間發放訊息。經過一年多的實踐,現在正逐步發揮作用。 崔世安表示,政府從「搶鹽」事件中吸收了經驗,相信未來會加大跨部門合作和對突發事件回應的力度,讓市民掌握事件的正確訊息,並透過發言人機制與傳媒有雙向的溝通,將有利政府與傳媒合作處理好這些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