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資法》講解會申請常規化

2011-05-13

【特訊】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下稱本辦公室)在過去數年,一直以《個人資料保護法》講解會和培訓課程的形式向各公私營機構推廣相關法律。在2007年成立至2011年4月30日,共舉辦《個人資料保護法》講解會74場,參加人數達4034人;培訓課程50場,參加人數達1649人。 隨著工作的開展,越來越多公私營機構希望本辦公室派員協辦或合辦《個人資料保護法》講解會。有見及此,本辦公室已將有關的服務工作進一步常規化,並制定專門表格,方便有興趣的公私營機構提出申請。 該表格只適用於公私營機構向本辦公室申請由本辦公室協辦或合作主辦《個人資料保護法》講解會之用途。申請機構必須為該活動之主辦機構之一,且必須接受本辦公室將成為該活動的協辦機構或合辦機構。 《個人資料保護法》講解會的重點內容是介紹《個人資料保護法》的基本知識。為處理申請,本辦公室可能要求申請機構提供更多資料,包括機構的性質、參加者的情況、場地安排情況等等,也可能會和申請機構進一步協商活動的具體安排。本辦公室一般會以公函正式通知申請機構最後的審批結果。本辦公室保留拒絕協辦及/或合辦《個人資料保護法》講解會的權利。 有興趣的機構,可登入本辦公室網站(www.gpdp.gov.mo)下載相關表格瞭解詳情。如有查詢,可致電28716006聯絡徐小姐、莫小姐或歐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