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運內地葡萄酒清關時間將縮短

2011-05-21

【中新社澳門五月二十日電】 (記者 龍土有) 五月二十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與澳門海關在澳門特區政府總部,簽署了 「為經澳門特別行政區輸往內地的葡萄酒提供通關徵稅便利措施合作安排」,為澳門葡萄酒出口商進入內地市場提供更便捷服務。 澳門行政長官崔世安、中央人民政府駐澳門聯絡辦公室副主任李本鈞及海關總署副署長孫毅彪、海關總署緝私局局長金時鋒等嘉賓出席了簽署儀式。 根據協議規定,今後凡合符安排要求的葡萄酒出口商,在澳門經濟局作出申請登記後,便可享受通關徵稅便利安排,貨品清關時間將可縮短到3至7天,如出口商在進口前10天提前向內地海關申請葡萄酒預先評稅,報關程式更可于1天內完成。 該措施目前先在拱北海關轄區內橫琴口岸作試點,6至9個月後,會再考慮擴展至中山等內地其他主要城市。 據統計,二○一○年入口澳門的葡萄酒貨值達14億澳門幣,出口貨值也有1億澳門幣。澳門海關表示,希望新措施有助澳門葡萄酒出口商更便捷進入內地市場,對業界發展提供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