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嬉 廿九判給項目 九成「零預算」

2011-05-25

【本報訊】昨日的審計報告揭發,在輕軌的二十九個已判給的項目中,其中二十七個竟然是「零預算」,最終需要進行三十五次撥款轉移,涉及金額高達八千九百多萬元,加重行政工作負擔、增加行政成本。運建辦的解釋是經驗不足,難以完美地計劃年度預算。另外,運建辦為城市整體運輸系統工程及設備申請約十一億澳門元的預算,卻只支出了二百多萬,導致巨額公帑被閒置。 審計署發現,自二OO八年至二O一O年六月為止,已獲判給的二十九項次項活動(如:路線鑽探、沿線地下管線普查等)中,有二十七個項目(佔項目總數約八成七)是沒有開支預算的。另外,二十八個次項活動均需進行預算撥款轉移,增加撥款才能支付開支,涉及的增加撥款約為八千九百多萬澳門元。 若按財政年度劃分,二OO八年至二O一O年上半年,共進行卅五次預算撥款轉移。當中,十五次轉移是在同一活動內進行撥款轉移,涉及金額約為三千三百七十多萬澳門元,其餘二十次是從不同開支性質的活動中進行撥款轉移,涉及金額約為五千五百三十三萬澳門元。

審計報告指出,接近九成的已判給項目未預計在當年度的預算計劃內,揭示運建辦沒有做好預算規劃,才須進行三十五次撥款轉移程序,不單導致已規劃好的預算需要重新配置安排,亦導致加重日常行政工作的負擔、增加行政成本。 審計署認為,縱使預算法規容許在不能預視的情況下對預算作出追加或修改,惟於作出更改的同時,運建辦亦需對日後資源的規劃作出前瞻的部署,以免預算的修改或追加成為了常態操作,出現頻繁的預算調動的情況,使預算失卻財務管理的作用。 運建辦曾對審計署解釋:由於那些細項目難以整體預視,亦難預測細項目之先後次序。在經驗不足的情況下,難以完美地計劃年度預算,故未能於編製預算時列出該些開支及其預算金額。然而,審計署在報告中回應,運建辦吸收二OO八年及二OO九年經驗後,仍於二O一O年進行十一次預算撥款轉移,反映運建辦沒有制定有效檢討機制。 除了解釋外,運建辦也提出解決方法,就是在編製預算時,在「8.051.148.04城市集體運輸系統──研究」及「8.051.148.06城市集體運輸系統──顧問」兩個開支內,各自預計一筆款項(但並沒有對應任何具體的開支支出),當日後遇到未能預視的具體研究或顧問開支時,便從上述兩筆款項中抽調金額,進行預算撥款轉移。 資料顯示,過去三年,「8.051.148.04城市集體運輸系統──研究」及「8.051.148.06城市集體運輸系統──顧問」兩項活動,共申請約十一點七九億澳門元的預算。然而,直至二O一O年七月十五日為止,僅動用了二百O五萬澳門元,佔十一點七九億元的預算不到一成。審計報告指出,這情況「直接導致巨額公帑被閒置,佔用資源,不利於特區財政資源的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