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翠杏促延批地意見收集期

2011-05-27

【特訊】議員關翠杏稱,當局舉辦第4次土地批給公開旁聽會前,只在報章刊登廣告,沒有透過新聞局發布相關消息,以致長期關注土地批給的人士因未能獲得有關資訊,錯過參與旁聽會的機會。她又稱,會議至今已經1個星期,但新聞局仍然未有上載相關資料,使公眾在提供意見上有困難。關翠杏書面質詢當局可否將半個月的意見收集期改為上載資訊後才開始計算,以及適當調整意見收集的期限。 關翠杏書面質詢如下: 『土地批給公開旁聽制度」是增加土地審批公正、公開和透明的重要步驟,也是工務領域政務公開的重要體現,方向值得肯定,而當局亦不斷對有關制度作出完善,包括最新推出「意見收集」和「意見上載網頁發佈」的措施,以進一步提升訊息透明度,日後亦應朝更為公正、公開和透明的方向發展。 然而,需要指出的是:日前,當局舉行了第四次土地批給公開旁聽會,停辦了近兩年,今次重開會議卻與以往不同,只在報章刊登廣告,新聞局並無相關消息發佈;以致有長期關注土地批給的人士,因未能獲得有關資訊而錯過參與旁聽會的機會。 「土地批給公開旁聽制度」的設立,是為了提高透明度、鼓勵公眾參與;理應透過盡可能多的途徑向公眾發佈訊息,而新聞局作為官方資訊傳播的指定部門,為何今次旁聽會的舉行竟未能在該局的網上找到訊息?究竟原因何在?當局實應認真跟進檢討和糾正。 為此,向當局提出以下質詢: 一、為何第四次土地批給公開旁聽會之舉行沒有像過往一樣,可在新聞局這個官方資訊部門找到訊息?是工務部門未有通知新聞局還是新聞局存在問題?上述遺漏,導致相關訊息未能透過盡可能多的途徑向公眾發佈,實有違「土地批給公開旁聽制度」設立之目的,當局會如何確保不再出現類同情況? 二、為鼓勵公眾參與,「土地批給公開旁聽制度」推出兩項新措施,包括半個月意見收集期,以及將市民提出的意見和建議以不記名的方式上載政府審批部門網頁,並表示爭取旁聽會後三至五天內將整個會議記錄上載網頁供公眾瀏覽;有關意見收集期是由旁聽會舉行當天開始計算,而會議至今已有六天,但有關資料仍未上載網頁,這對未能出席旁聽會但又希望提供意見的公眾,必然帶來困難,實在不利公眾參與。當局會否考慮調整上述做法,將意見收集期改為上載資訊後才開始計算?會否考慮適當延長有關意見收集的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