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20110531號
2011年05月31日
星期二
吳國昌促公開小潭山批地資料
2011-05-31
【特訊】立法會議員吳國昌提書面質詢促政府向立法會公開小潭山批地資料
其書面質詢如下 「特區政府於去年七月回覆本人的書面質詢時,聲稱「已詳細分析超過一百宗閒置土地個案」,又表示「對於具備合適條件的收回土地,將會研究用作興建公共房屋或其他有利產業適度發展的項目」;其後又證實可歸責於發展商的閒置土地有四十八幅。可是,今年上半年,只見囤積不發展超過二十年,超過十九年的土地,卻陸續獲政府協助,以更換土地,更改用途,改建高層等手段給予發展圖利。即使面對諮詢、公聽程序,而對公眾質疑,政府官員仍是厚顏以赴,神阻殺神,佛阻殺佛,似是堅決成全賤價批地利益輸送。再加上城市規劃一貫諮詢研究而不立法,破壊山體,縱容屏風樓,完全有辦法。 今年五月十九日,特區政府就氹仔小潭山鄰近七潭公路一幅土地改建三十六層超高層大樓項目舉行成立以來的第四次土地公開旁聽會。由於超高層大樓項目涉嫌破壞山體,惡化環境,廣受非議。加上這幅閒置地不僅超逾原有的發展期,甚至超逾二十五年批租期,而政府竟不收回另行規劃,利益輸送昭然若揭。至於在公開旁聽會中提及的環境評估報告及民政總署的相關技術意見, 土地工務運輸局與民政總署竟互相推諉,不肯公開資料。陽光政府的誠信,蕩然無全。 為此,本人提出下列質詢: 一、 氹仔小潭山鄰近七潭公路這一幅土地設十五天的意見收集期將於六月二日結束,但事件涉及破壞山體惡化環境的問題,涉及超逾二十五年批租期閒置土地復活問題,更牽涉土地工務運輸局與民政總署互相推諉不肯公開資料問題。特區政府可否全面公開資料(包括環境評估報告及民政總署的相關技術意見),並為此正式在立法會公開推介解釋,以維管治誠信? 二、 特區政府可否履行陽光政府的承諾,每月公佈說明處理四十八幅可歸責於發展商的閒置土地的進度?當中倘有考慮批准以換地、改用途等方式處理而不是收回土地用作興建公共房屋或其他有利產業適度發展的項目者,特區政府可否承諾都必須啟動公開旁聽程序,公開相關資料,接受公眾監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