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20110610號
2011年06月10日
星期五
司長請你莫再躲
2011-06-10
無良商家為了使私利最大化,厚顏無恥,謬論、謊言說之不盡,這或許是意料之內,不足為奇。但是,手握公權的官員,為了滿足商家無底的貪慾,「依法」將公眾資產拱手交出,更要構想一個又一個的藉口、歪理來蒙騙、遊說市民,這則是公民社會所不能容忍的。 前日,運輸工務司司長劉仕堯談及在小潭山興建超高樓的申請時說:「在城市裡能夠得到發展,居民能夠安居樂業的話,我們更有好的條件作出保育方面的工作。」司長的話難免令人覺得:蹂躪大自然後更有條件保育?若用這邏輯來推論:性侵犯可創造更好的條件來保護被害者,這思路和論述當然沒有人會接受。 此外,小潭山的項目是城市發展或是私人發展呢?將個別的、傷害大自然的私人發展,與公眾受益的城市發展相題並論,實在極之不恰當。此外,在山體建成超高樓後,與普羅居民的安居樂業有何關係呢?到時,高價購入豪宅的一小撮人理應該可以安居,那些賺取超高利潤的商人也當然樂業吧! 在法律滯後之際,提出在山體興建高樓的發展商自稱依法申請,直選議員何潤生直斥,發展商的言論是公然挑戰特區政府。筆者不太同意這說法,合作伙伴之間怎會出現公開挑戰?那言論挑戰的實是澳門市民,如同說:「我硬要開挖山體,我硬要破壞景觀,市民除了浪費時間提交意見反對外,還可如何?!」 市民是有智慧的,一名網民寫道:「合法皆因沒有法……」,公眾的反對聲音更是罕有的響亮和清晰。直選議員關翠杏已提出,在城規法出台前,政府應凍結審批所有損害山體的申請。然而,司長前日繼續「老調重彈」,聲言嚴格依法審批。若當局最終逆民意而行,政府威信將再次受到多大的傷害呢,實在令人擔心? 「司長,你是否有難言之隱?你受到多大壓力?公眾是希望你與市民站在一起的。筆者是否誤解了你?」須知一名合格的官員,有責任釋除公眾疑慮,提高透明度,發放更詳盡的資料,花時間說出理據。但是,記者追問「較敏感」的問題時,司長往往避而不答,由隨行人員開路離開。至此,只好說:「司長,請不要吝嗇『向公眾講解的時間』,你的時間寶貴,記者的時間也是同樣寶貴的。」 雷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