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介稅收法典

2011-06-14

【本報訊】經濟財政司司長譚伯源昨日向立法會引介《稅收法典》法案,他指出,為促進稅收制度的現代化,加強對稅收的徵管,政府認為有需要將現時散見於各項單行税務法例中同類的稅收規範加以整理、修訂、補充及完善,彙編成一部完整的《稅收法典》。 《稅收法典》一共有九個編章,合共有三百八十四條條文,分為兩大部份。第一部份涉及實體稅法,主要關於納稅義務、總體稅法原則和税收架構的規範,當中對稅收規定的一般原則、稅項和税率種類、稅款的特徵、產生和要求納稅義務的標準等等概念,皆有較為準確和清晰的界定。 第二部份則涉及形式稅法,主要關於稅務行政當局和納稅人在稅務事宜上所應遵守的原則、程序以及各自相關的權責。其內容涵蓋了稅項的申報、結算和徵收、稅務檢舉、調查和舉證、滯納和強制徵收的手續等等。此外,也包含行政當局和納税人在税收過程中所應遵守的相關原則、程序和權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