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優惠鼓勵市民購環保車 議員憂刺激車輛數上升

2011-07-28

【本報訊】環保車成為世界未來發展主流,香港政府亦透過稅項減免,鼓勵市民和機構購買環保車。立法會昨一般性通過修改《機動車輛稅規章》,購買環保車輛可獲得相當於按機動車輛稅税率表所計得稅款百分之五十扣減,上限為澳門幣六萬元。但議員質疑憑減稅對於提升市民購買環保車意欲和減排所起的作用,又批評,欠缺其他配套,難以提高購買意欲。另有議員批評,政府只為回應環保潮流和討好而推出環保政策,沒有考慮政策所帶來的問題,如二次污染、刺激汽車數量增加等,希望政府能有一系列配套設施。 立法會昨召開全體會議,一般性引介和討論修改《機動車輛稅規章》法案,是次法案適用對象是符合環保排放標準的輕型汽車,由行政長官以批示方式訂定適用稅務優惠的環保車輛牌子和型號,購買環保車輛可獲得相當於按機動車輛稅税率表所計得稅款五十的扣減,上限為澳門幣六萬元。法例生效兩年後,特區政府將對措施作出檢討。 多位議員質疑,為何法案適用對象只限輕型私家車,沒有考慮電單車,也沒有考量在營運車輛,如巴士、發財巴等引入環保車,以發揮更大的減排效果。議員亦質疑透過稅項減免對於鼓勵市民購買環保車所起的作用,關翠杏指出,本澳環保車配套設施不足,如充電站少,認為透過稅項減免所達致的減排效果低,建議政府從營運車輛,如巴士、發財巴等先著手,改善尾氣排放,以及考慮完善舊車淘汰制度,推動更大的減排效果,否則該政策只會刺激汽車總量增加。張立群批評政府,為回應環保潮流和討好而推出環保政策,沒有考慮政策所帶來的問題,如電池淘汰後所造成的二次污染,政府應一一考慮。 何潤生則批評政府,在推動環保車政策上是採取斬式案,只是擺出姿態在環保上做點工夫,但沒有評估政策所帶來的正、負作用,以及沒有考慮目前是否成熟時機。又批評,政府沒有為市民提供清晰訊息,購買燃油車、電動車或是電動與汽油混合車的優劣,市民難下判斷。  

明年爭取立法規範尾氣排放 環保局副局長韋海揚表示,法案只是推動環保車政策的其中一項,當局分三階段工作,制定一籃子的推動環保車政策,包括由二零零八年至二零一零年,為進口本澳新車制定標準和制定相關行政法規,去年已完成電單車、汽車和大型運輸車輛的第一期研究工作,未來將要求本澳進口車輛尾氣排放必須達到一定標準,相關標準將由車輛的尾氣排指數、燃料效益等制定指標,目前,已開始研究適用於澳門的環保車種類研究,料二零一二或二零一三年以為尾氣排立法,制定標準。他坦言,對在路面行駛車輛尾氣排放標準規範空白,未來將會制定相關標準,並先透過《環保節能基金》鼓勵重型車輛先裝改善排氣排放裝置,改善空氣質素,以及盡快執行舊車淘汰政策。他重申,環保局對於環保車的政策採取開放態度,在配套設施上會作出考慮,包括將環保車電池的處理方法納入其中,不能為當下優惠而沒有考慮二次污染問題。 經濟財政司司長譚伯源表示,政府希望藉著向購買環保車輛人士提供税務優惠,鼓勵更多人選購環保車輛,從而達到減少車輛廢氣排放、改善空氣質素的目的。同時會推出其他配套,由整體政策上充分考慮其他意見。  

通過政府追加預算用於現金補助 另外,立法會昨一般性通過《修改二零一一年度財政預算》法案,是次預算修改所涉及開支項目的追加金額合共為澳門幣三十二億九仟九佰萬零五仟六佰元,將從本財政年度預算案的預算結餘中轉出,有關開支將用作向本澳居民發放現金補助,涉及金額澳門幣十七億八仟九佰萬零五仟六佰圓、中央儲蓄户口的注資,金額為澳門幣十三億八仟萬元,以及撥款予持續進修發展計劃,涉及金額澳門幣一億三仟萬元。 特區政府將於今年下半年向本澳居民發放一次性現金補助,並會繼續落實各項有利社會民生及經濟發展的措施,經過行政會討論,預備向立法會提出增加共六個項目的財政開支。其中,因應社會通脹、社會制度的開展及持續進修的部份需要,希望立法會優先審核向本澳居民發放現金補助、追加中央儲蓄制度二零一一年度撥款及持續進修發展計劃等三個項目。譚伯源表示,特區政府因應本澳實際需要,向立法會提出將原有六個預備增加的財政開支項目分開兩部分處理,是次先抽出涉及民生及較緊急項目先送交法會,若法案能趕及本立法內通過,特區政府待立法會通過預算修改後,將頒佈現金補助行政法規,預計三週後可開始向合資格人士發放。其他三項,特區政府各部門會再作研究,待下階段再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