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巴服務 眾矢之的

2011-08-13

【本報訊】多位議員關注新巴士服務模式實施以來暴露的許多問題和缺點,認為應加強整體規劃,切實落實公交優先,以及強化公民教育。 議員陳美儀表示,八月一日新巴士服務模式開始運作後暴露出了許多問題和缺點,引起多方面的批評。她認為,對此次事件政府相關部門應當承擔主要責任,主要原因有: 首先,政府有關部門行政效率低下是直接原因。混亂發生後,儘管政府有關部門採取了積極的補救措施,但問題的發生完全是由政府有關部門在正式運作之前的措施失當所致,如巴士站設置及路線不合理,安排及分配不合理,對相關巴士公司運營能力評估不足,風險評估及善後解決未能周詳,宣傳不到位等。 其次,政府缺乏整體規劃是根本原因。發展公共交通,絕不僅僅只是增加巴士數量如此簡單,這與城市規劃、道路發展規劃、其他非公交車輛的整體交通發展等都密切相關的。政府提出「公共優先」,大力發展新巴士發展模式,同時又宣稱二○一二年要制定限車方案,但政府推出的「陸路整體交通運輸政策」卻尚處徵詢意見階段。這實在看不出政府的工作有何依據和前瞻性。 她指出,未來人口發展、城市規劃、道路發展規劃、公共交通與非公共交通的關係,這些都是環環相扣的問題。在總體規劃不清晣,缺乏明確政策指引的情況下,政府想當然地推出的任何單項政策,都一定會屬於短視的,只能是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當問題出現時就會牽一發動全身,影響到整體發展。因此應從源頭規劃、從根本上去解決問題。 議員關翠杏認為,要使新巴士服務模式的效益顯現,除了三間承投公司要依約提供服務外,當局和市民仍需作出進一步努力。 首先,必須加快落實公交道路優先,調整改善站點設置。 當局必須儘快落實公交優先的目標取向,研究劃定巴士專道或部分路段專用時間等;同時,因應客量較多的中途站點或路段,於繁忙時段作出適當的特別發車,以疏導乘客。並認真研究車站設置及分流車站安排,否則,舊有死結未解,新模式難以見效! 其次,當局亦須充分掌本澳巴士服務於不同時段和線路的需求狀況,協同三間公司整體理順和優化本澳的外圍巴士路線,配合各區的轉乘線路;提供更多的條件,推動市民逐步適應和改變以往使用巴士服務的慣常模式,善用轉乘,以配合新巴士服務的轉變。 她說,九月學校開課日期將至,繁忙時段的交通需求會較現時增加,目前服務是否能滿足需求,且避免混亂情況?著實令人關注,當局實應早作籌謀。 而議員麥瑞權表示,近年來,隨著澳門社會和經濟的急促發展,城市人口的膨脹隨之帶來行駛車輛的增加。據統計,以行駛車輛總數計算本澳車輛密度高達每平方公理6785輛,本澳車輛密度之高可見一斑。本澳電單車以及私人汽車的快速增長源於目前澳門公共交通的缺乏,缺乏多元完善的交通配套設施,強化了市民對車輛的剛性需求,導致私家車輛的增加,加上澳門本身地小街窄,車輛的增加使得路面顯得更加狹窄,進而出現路面不敷應用的局面。除了公共交通缺乏外,違例泊車更加劇了道路擁擠。他認為,交通堵塞問題除了與社會經濟高速發展、公共交通不足促使市民剛性需求無法滿足的客觀因素外,的士失調,服務素質下降致使市民選擇限於巴士,而巴士管理混亂致使市民塔車成為難題,泊車位缺乏更加加劇了路面擁擠。有鑑於此,改善公共交通,除了透過法規加強管制之外,執法力度亦很重要,更應該強化公民教育,提高市民以公共利益為先的公民意識,除依法、守法外,更應該多選擇公共交通工具,在等候巴士過程中遵守秩序,守法自律,當市民公共意識提高時,也會提高政府執法效率,對解決交通堵塞實在有很大的相關性。